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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杨公开叫板游泳中心 签约经纪公司利益受保护

来源:北国网-时代商报
2011年09月09日10:12

  网球金花李娜法网夺冠后曾在中国体坛引发了一场关于举国体制与“单飞”利弊的大讨论。对于包括李娜、郑洁、彭帅等网球队员在国际赛场上所取得的突破,很多人归结于“单飞”模式的成功。但事实上,中国运动员的“单飞”并不是从始至终的“单飞”,而是举国体制起步,然后再“单飞”。如今,中国网球当年所面临的抉择再一次摆在了中国游泳面前。

  前不久在上海游泳世锦赛上打破世界纪录、获得两枚金牌的中国游泳小将孙杨,已经公开向国家体育总局游泳中心表达了自己希望组建“杨之队”的想法,也就是传统意义上的“单飞”,但这一要求已被游泳中心断然拒绝。于是,一场新的“口水战”再次打响:为何网球运动员可以先“举国”后“单飞”,游泳运动就不可以呢?

  缘起

  隔空喊话到底谁是谁非?

  “不明白领导是为我好呢?真的让我静心备战奥运会吗?前天通知去北京人民大会堂参加活动,据说是领导接见,我根本不知内情,今天进去才明白是签约仪式,3元一瓶饮料已在市场销售,有我世锦赛夺冠的照片,两天没练。”这是前不久在上海游泳世锦赛上打破世界纪录、获得两枚金牌的中国游泳小将孙杨在微博上对自己“被代言”一事很是恼火。与此同时,孙杨在微博上的这番“控诉”也让他与游泳中心之间关于商业代言的矛盾彻底公开。

  据知情人士透露,这次孙杨之所以敢公然叫板游泳中心,一方面是因为自己目前的成绩不错,有资本和底气叫板;另一方面也是因为游泳中心“厚张薄孙”,孙杨与游泳中心之间的矛盾由来已久。作为中国游泳队的一哥张琳,早在北京奥运会后就签约了众辉体育经纪公司,而最近两年孙杨的上升势头迅猛,大有取代张琳成为新一哥的趋势,所以孙杨也希望签约经纪公司并组建自己的团队,但这一要求却遭到了游泳中心方面的拒绝,而且还被告知,目前游泳中心对其并没有明确的开发计划。

  “很羡慕刘翔背后包括后勤、医疗、科研和商业开发这样一个完善的团队。我们孙杨别看破世界纪录了,潜力还很大,平常大运动量下来,乳酸含量并不高,这说明他上升的空间还很大,如果他背后的团队能够像刘翔那样,成绩还能提高一大块。”孙杨母亲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很是疑惑,同为世界冠军,为何儿子不能享受张琳那样的待遇?

  对于孙杨及其母亲的不满和不解,国家体育总局游泳管理中心方面给出了这样的回应:“这是国家队的活动,作为国家队一员的孙杨有义务配合。按照国家体育总局1996年颁布的‘505号文件’规定:国家级运动员的肖像权等无形资产都属于国家所有。”至于为何没有对孙杨明确的商业开发计划,则是出于对孙杨的保护,希望他可以在伦敦奥运会之前安心备战。

  内幕

  纷争不断都是利益惹的祸

  由于孙杨此番公开叫板游泳中心、质疑游泳中心的种种不合理作法,所以有人担心,孙杨会不会像当年田亮一样遭到“封杀”。对此,孙杨表示并不担心,“运动员终究是靠成绩说话,有了成绩,领导也没法把我怎么样。而且言论自由,也是受到保护的。”孙杨的母亲甚至还说,“即便是到那一天不得不停下来也不会后悔。”显然,孙杨已经做好了与游泳中心抗争到底的准备。那么在这场纷争背后到底是有怎样的隐情让孙杨不惜以自己的运动生涯作为赌注?

  “签约经纪公司最大的利好就是自身利益可以受到保障。”昨天,一位资深体育经纪人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给出了这样的答案,“就拿张琳为例,张琳在签约后,除了训练由教练负责外,包括出国训练、商业活动以及各种广告代言、媒体宣传全部由经纪公司来打理。虽然张琳最近成绩不佳,但此前签署的商业协议却仍能确保他的商业利益。而目前孙杨所有的商业开发所得都归游泳中心所有,而一旦孙杨之后的成绩下滑,他的切身利益将无法得到保证,这就是为何孙杨要组建自己团队的原因所在。”该经纪人还强调说,虽然孙杨拿了两块世锦赛的金牌,但还不足以像姚明、刘翔与林丹那样具有绝对的影响力,所以他目前只能捆绑到国家队的利益中,而不能像这几名大牌运动员那样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选择。

  其实早在孙杨与游泳中心爆发利益分配矛盾之前,类似的事件也曾出现过,像田亮、李娜,乃至姚明都曾卷入过这个漩涡。只不过每个人的情况不一样,最后的结局也迥然不同。“随着中国体育商业化以及中国运动员个人权利意识的提升,在中国特殊的举国体制下,运动员与国家队之间在利益分配上所出现的分歧和矛盾将会越来越多。”昨天,一位圈内人坦言,如果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影响到的不仅仅是运动员的自身利益,更是整个中国军团在世界大赛上的成绩。

  出路

  应为运动员建立经纪人团队

  其实不仅是孙杨对于国家体育总局游泳中心拒绝为其成立“杨之队”感到不解,就连很多业内人士也质疑:游泳中心为何不能一视同仁,像默许张琳一样默许孙杨签约?“成绩的得来不是一朝一夕的,这其中有孙杨本人的努力和付出,但也少不了教练员们的悉心栽培,可以说孙杨成绩的取得是整个团队努力的结果,而不仅仅是属于他个人。”昨天,一位游泳中心的官员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坦言,“孙杨的成功才刚刚开始,如果仅仅为了个人的一己私利而影响到正常的训练就太得不偿失了。”随后,该官员还坦言,游泳和网球、篮球等项目最大的区别就是更新换代特别快,所以运动员应该在有限的运动生命中多创造佳绩。

  不过,正如这位官员所言,正是由于游泳这项运动的淘汰率高、更新速度快,所以运动员更有必要在出成绩时赶快签下经纪公司,这样才能更长远地保证自己的商业收益。

  “孙杨和游泳中心所发生的不快,最根本原因无外乎‘利益’二字,而双方之所以会因为利益相互扯皮,原因其实很简单,那就是因为没签合同。”北京某体育经纪公司负责人在接受本报记者电话采访时直言,“在运动员进入国家队前,国家体育总局的各运动管理中心就应该和国家队队员进行签约,细化运动员肖像权在内的各种广告资源如何使用以及利益分配比率等问题。同时,运动员在出了成绩之后,运动中心要为其建立专门的经纪团队、建立透明化的国家与个人经济收益分账系统。一切按照合同办事,否则孙杨事件还会上演。”本报记者 赵姝

  记者赵姝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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