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匿名的短信,再度让中超站在了舆论的风口浪尖之中。
10月23日晚,全国诸多足球记者均收到一条匿名的短信,短信的内容称,中超公司与雷曼光电(300162)的合作协议即将于10月25日公布。而协议的背后,却是中超公司以总价超过2亿元的广告价值,换取了价值仅约2000万元的LED设备。
这条短信,将连日以来的质疑推向了最高点。
今年6月16日,雷曼光电曾发布重大合作协议公告称,已经与中超公司达成LED板换取中超广告资源的协议。公司将通过将LED屏幕(广告板)转让给中超公司,获得2011-2016赛季,中超赛场二圈固定广告板经营权等一系列权益,其市场总价值不低于2000万元。
协议一出,就有中超经理等圈内人士质疑,上述中超广告资源实际价值超过2亿元,中超有贱卖广告之嫌。随后,原中超公司总经理鲁俊的辞职,中国足协也表态将调查涉嫌“贱卖”一事。
然而10月10日,雷曼光电再度发布公告,对协议进行微调,并再次肯定了双方的协议。这使得足协此前的“调查”表态成为空谈,业界一片哗然。
“目前中超公司和雷曼两方给出的证据,都无法平息人们对中超‘贱卖’广告资源的质疑。”一位资深的足球媒体人表示。
10月25日,雷曼光电和中超将联合召开发布会,就上述协议做进一步解释。
以小博大
举报短信称,中超贱卖广告资源,雷曼光电从中获益
10月23日晚间11点时分,全国各大体育媒体的记者的手机同时收到一条短信。
这则开头为“雷曼再公告,中超LED合作黑幕重重”的短信措辞尖锐。本报记者从上海一位知名的足球记者手中得到这条消息,发信人匿名举报中超公司用12分钟广告(价值5年约2.4亿),换取雷曼光电公司不超过2200万元的LED设备。并认为其中涉嫌“惊人的黑幕”。
向前追溯,中超公司与雷曼光电的合作之初,质疑之声就没断过。
2011年6月16日,雷曼光电发布公告称,与中超公司达成合同,负责在2011-2016赛季内提供中超联赛14个参赛俱乐部比赛场所使用的LED全彩显示屏(广告板),总长为3360米。合作三年期满后,LED设备的所有权无偿转为中超公司所有。
而作为上述LED屏的对价,雷曼光电将得到2011-2016赛季开发赛场二圈固定广告板的资格。另外,雷曼光电可以在LED屏幕上自行发布广告,也可委托广告公司进行经营,收入归雷曼光电所有。
面对媒体的质疑,中国足协一边表示媒体对上述资源的价值有所误解,另一边积极开展对雷曼光电和中超公司合作的调查。随后,力主推动两者合作的中超公司经理鲁俊的辞职,双方的合作也一度被认为无法进行。
然而,10月10日,雷曼光电发布补充公告,取消了当初存在争议的赛场二圈固定广告经营权,但是相应的,雷曼所获的中超LED广告板经营权的时间增加到每场比赛12分钟。
这一份充满争议的补充公告,成了匿名举报短信的最终导火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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