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希仪 王昊飞
我国的综合性赛会,屈指算来不下十来个,以4年为一个周期,差不多平均每年就有三四个,算得上是举办综合性赛会最频繁的国家,这样的局面是否应当改革?
或许每个综合运动会都有其成立之初的理由。但是,这些形形色色的综合运动会,从举办、组团、建队,不知要延误多少工时、农时、学时,不知要花掉多少钱、投入多少人?
从现在公布的数字来看,办一场综合运动会少的也要数千万元,动辄上亿元。如果加上场馆、市政等建设项目,投入就更为惊人。
即使我们不算经济帐,如果这些综合性赛会办得值也罢了。但现实是,许多运动会一直被诸如运动员的身份或年龄造假等问题所困扰,一些运动员成了运动会上的常客,一会儿代表农民参加农运会,一会儿又成了大学生参加了大运会,有的还参加城运会、全运会。这与创办这些运动会的初衷相差了十万八千里。
更可怕的是,这种综合性赛会大有上行下效的趋势——你全国有,省级部门也迅速跟进。
某省一位体育官员曾半是诉苦、半是抱怨地告诉记者,他一年忙到头,全国的比赛忙完了,还要忙省里的。他自认为,一大半都是“瞎忙”,没太大价值。值得深思的是,有相同看法的人不在少数。
现在,全国每年都要举行一届以提高竞技水平为目的的单项锦标赛,也有走向市场化的职业联赛,旨在推动全民健身的体育活动也越来越多,再搞那么多综合运动会,是不是有些重复、多余和浪费?
勤俭办赛,促进体育人才发现与培养,一直是党和国家对举办大型体育赛事一贯的主张。适度减少这类赛会,把有限的资金更多投到全民健身设施建设上去,这不仅是对群众利益负责,也是力行节约,量力而行,注重实效的体现。
诚然,取消所有的全国性综合运动会不可能、也不现实。但逐渐地、分期分批地削减一些、合并一些,应该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