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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运冠军获奖金罐成本50元? 健力宝称正在调查

2011年11月07日14:29
来源:天津网-城市快报

  真金不怕火炼,不过近日巴塞罗那柔道奥运冠军庄晓岩却因为她手上的一个健力宝奥运金罐露出了“破绽”而陷入苦恼:19年前的奥运金罐价值数万,如今却被人告知成本不过50元,很明显庄晓岩拿到的奖励金罐只是个赝品。

  1992年巴塞罗那奥运会上,庄晓岩以五连胜的佳绩获得了女子72公斤以上级柔道冠军,当年回国后,冠军们得到了健力宝公司的嘉奖。1992年,庄晓岩第一次拿到这个金罐子时掂了下分量,觉得挺重,自从得到这个金罐,她说自己一直当宝似的看着,连两个孩子都没看过。她把金罐放在了家里隐秘的地方,后来还曾在银行保险箱里放了三年。

  然而就在今年7月,当她想拿出来给孩子们看看的时候,却因为女儿的一句话看出了破绽。“妈,我怎么看它像假的呢?”孩子说。经孩子一说,庄晓岩也起疑了,她又仔细看了看,意外地发现金罐上起了个小包,随后下意识地用手一摸,金罐上有了个小白点。

  之后她把金罐外层的金属撕开了,结果里面露出了银白色。随后,庄晓岩拿着东西去了沈阳一家大型金店做鉴定,“当时做鉴定的人告诉我,罐子四周的材质全不一样,造价也就值50元。”

  对于这一事件,健力宝公司总经理助理陈维坚表示,将近20年前发生的事情他了解并不多。“1992年给这些冠军金罐的时候,我刚到公司,那个时候我并没有在活动现场,当时在现场的人,现在都不在公司了。”不过,陈维坚表示健力宝公司一定会负责,“现在我们公司已经走了司法程序去调查。因为过去了这么多年,公司在调查过程中遇到了很多困难。”

  事情至此便没了下文,对于冠军庄晓岩的遭遇,律师倒是认为不管过去多少年,她都应该获得赔偿。“从这个案例看,健力宝公司给庄晓岩等奥运冠军金罐属于赠予关系,现在看这个金罐已经实际交付了,这个赠予关系就成立了,赠予单位要为赠予物的真实性负责。如果最后鉴定不是金罐,健力宝应属于违约。”

  据了解,赠予合同法属于合同法中的一章,而合同法是1999年才生效的,健力宝公司赠予庄晓岩金罐时是在1992年,当时合同法还没有实施。对此律师表示,这并不意味着庄晓岩无法得到赔偿,“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这种纠纷是现在产生的,而且整个知情权是现在才发生的。按照法律实物和以往判例来看,法律肯定会保护庄晓岩,但至于会保护到什么程度,会酌情处理。至少庄晓岩用于保存金罐的费用应该得到补偿。”本报记者 张正阳

(责任编辑:杨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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