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运冠军庄晓岩获赠的“健力宝金罐”,昨天被证实为“外金内银”。对此,庄晓岩的律师陆光在16日晚告诉晶报记者:“这个结果对庄晓岩更有利!”而广东健力宝集团有限公司昨天下午首次就“奥运金罐事件”发表声明:公司正在进行内部调查,有初步结果后给奥运冠军和社会公众一个答复。
当年大约价值1万
辽宁省宝玉石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经过检测, 认定庄晓岩1992年获赠的“健力宝奥运冠军金罐”重164.488克。经过X射线荧光光谱法检测,认定外层黄色外皮足金或者千足金。罐体内层露白部分材质主元素为银,含银量为99.796%。报告的检验项目是罐子所露出银白色部位的材质及纯度,如果想进一步得知最里层以及其他部位的材质,必须损坏整个罐子才能测。
经过计算,这个“金罐”的材质在1992年约值1万元。对于“外层是金、露白部位是银”的结果,庄晓岩表示:“有媒体找到了当年做金罐的师傅,他说外金里银,检测结果和师傅说的一样。但是按照这个材质来看,金罐的造价与之前告诉我们的4万元钱根本不相等。当初健力宝就应该告诉我们是包金或者包银,但他们没有那么说。”
维护奥运冠军尊严
庄晓岩的律师陆光16日晚表示:“这个鉴定结果充分证明,金罐根本不能称之为‘金罐’,这对庄晓岩很有利。无论是庄晓岩还是健力宝,都没有关于所赠物品材质的文字说明,所以只能从一般受众的理解程度来判定。一般社会公众所认为的‘金罐’,肯定不是镀金或者包金,应该是纯金。健力宝当时通过公开赠送金罐,产生了巨大影响力,这与金罐本身的低廉价值不符。”
健力宝集团16日通过电子邮件向媒体通报了事情的进展,称“目前正在进行内部调查,因时隔久远,公司人事变动比较大,当年经办人员大都离职,而且相关资料亦严重缺失,相关线索极少,调查过程进展缓慢”。健力宝集团在通报中称,已经收到庄晓岩代理律师的律师函,但并没有对此情况作任何其他表示。健力宝公司表示,正在继续努力联系可能的知情人员,核查有关线索,尽力还原历史原貌。
晶报首席记者 吴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