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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强两罪名均沾
在9份公告中,杨一民罪名为受贿,陆俊等4名裁判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只有张建强的罪名两项均沾,为受贿、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
昨天,长期从事与足球相关工作的这位律师对此进行了解读:“按照规定,受贿罪特指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如果不在前面加上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那么肯定是指国家工作人员。法院公布的公告中,是审理张建强受贿、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件,中间是顿号,那么意味着,张建强既以其在足管中心的国家工作人员职务受贿,又以其足协裁委会主任非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受贿。”
目前来看,杨一民仅仅被以足管中心副主任的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受贿进行审判,陆俊等4名裁判则以非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受贿。该律师解读道:“国家工作人员和非国家工作人员二者的差别会影响到罪名及接下来量刑,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可判处死刑,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最高可判15年,之间的区别很大。”
那是否意味着张建强刑期要比杨一民还要多呢?该律师表示:“在量刑时,有两种方式,一种数罪并罚,是不同罪名刑期加起来,但上限是有期徒刑最高不超过20年;另一种是重罪吸收轻罪,以最高罪刑来量刑。目前,在两人受贿金额未透露的情况下,不确定谁的刑期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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