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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坛反赌案下周铁岭开庭 杨一民案限制媒体数量

2011年12月17日14:21
来源:大众网-鲁中晨报
足坛反赌扫黑案件将从19日(下周一)开始正式进入庭审阶段。16日,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公告栏中,终于张贴出了关于周一开始陆续开庭的开庭公告。这些公告中,第一批受审的是原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主任张建强、足球经理人王珀、足球投资人李志民以及王鑫、刘心武及裁判陆俊、黄俊杰、万大雪、周伟新等人。遗憾的是,此前先后担任中国足协掌门人的谢亚龙和南勇并不在首批审理名单之列。 前中国足协副主席杨一民将在21日被庭审,他被起诉的罪名为受贿罪,根据公告的书面内容,杨一民的身份,应该已经被定性为国家工作人员。 全媒体记者 王继洋 案情不再扑朔迷离张建强获刑十年左右 从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公告看,张建强、李志民两人都曾经以非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涉嫌接受过贿赂。之前央视也曾经披露过,张建强操纵末代甲A冠军之战比赛,曾经与陆俊两人平分了赃款70万。也就是说,仅此一笔非法收入,张建强的受贿金额就已经超过10万。16日,记者就此事询问了某法律专业人士,该人士向记者透露,“若按照目前对非公职人员受贿罪的判罚,如果金额在十万以上,一般获刑都应该在5至10年之间,如果数额特别巨大,量刑也可能在十年以上。”按照这一标准,张建强的获刑时间应该相对较长,或许会在十年左右。 而李志民作为前陕西国力的投资人,虽然在比赛中收受贿赂,但数额应该不会太高,所以,他的获刑时间应该远在张建强之下。至于王珀,除去受贿罪,还涉嫌诈骗,所以,王珀的罪责应该相对较重,获刑时间也会相对较长。此外,记者还从铁岭方面获得消息,虽然在下周一就会开庭审理这些足球蛀虫,但当庭宣判的可能性很小。 杨一民案件21日开审旁听媒体数量或被削减 此前,外界只是知道下周一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开庭审理反赌扫黑案件,但究竟有哪些人将在铁岭接受审判,还一直处在猜测之中。同时,关于谢亚龙、南勇和杨一民这三位昔日足球巨头的审理地点更是众说纷纭。16日下午, 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正式将杨一民的受审时间张榜公布,“2011年12月21日8:30,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第14法庭”,这就是杨一民的受审地点。对于杨一民的起诉罪名,则是受贿罪。值得一提的是,在这份公告中,并没有标明杨一民的身份是非国家工作人员。 针对此事,记者向有关法律专家进行了询问,“没有标注他是非国家工作人员,这实际上就已经确定了杨一民的国家工作人员性质。国家工作人员的受贿,如果超过十万,获刑肯定会在10年以上。”杨一民的受贿金额目前并不为外界所知晓,不过,其受贿金额不足十万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也就是说,杨一民的获刑时间应该在十年以上。 由于中国足坛的反赌扫黑案件受到了极高的关注度,全国多家媒体都已经纷纷来到“大城市铁岭”对这一事件进行追踪报道,这也让有关方面倍感压力,公审期间,原来已经确定将获得旁听资格的6家媒体,如今是否能够如愿进入法庭,目前也有了变数,有消息说,旁听媒体的数量有可能被削减。 丹东审理四大“名哨”万大雪揭晓黑哨最大悬念 16日,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称,将于21日审理陆俊、黄俊杰、万大雪、周伟新4名原执法中超的主裁判受贿案。由于4人涉案不同,将分别开庭受审。值得一提的是,万大雪曾在反赌扫黑后被降级执法中甲比赛,但他此后并未执法多少场中甲比赛,并逐渐从人们的视线中淡出。此前,陆俊、黄俊杰、周伟新都以犯罪嫌疑人的身份接受央视采访并坦白罪行,但万大雪所涉及的案情一直没有公布。 21日,4名曾经执法中超的主裁判陆俊、黄俊杰、万大雪、周伟新将在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其中前三人被定性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周伟新除受贿外,还涉及对国家非公职人员行贿案。其中,陆俊、黄俊杰将于21日9:00出庭,万大雪、周伟新将于13:30出庭。据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称,21日13:30将开庭审理原执法中超中甲的主裁判万大雪受贿一案,与其先后同院受审的还有裁判周伟新、陆俊和黄俊杰3人。 反赌扫黑审判时间表 19日8:30 审张健强,罪名为受贿及非国家公务人员受贿。 20日8:30 审球队老板王珀、杜允琪与教练王鑫等人,其中王珀的罪名是受贿和诈骗,杜允琪、刘宏伟等18人的罪名是对国家工作人员行贿,职务侵占、非法拘禁和妨害公务。 21日8:30 审原中国足协副主席杨一民,罪名为受贿罪。 21日9:00 审曾经执法中超的主裁判陆俊、黄俊杰,罪名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 21日13:30 审曾经执法中超的主裁判万大雪、周伟新,其中万大雪罪名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周伟新除受贿外,还涉及对国家非公职人员行贿。 22日8:30 审曾被国际刑警通缉的王鑫及其他涉案人,罪名是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及开设赌场。 新华社北京12月16日电 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贴出公告:“本院定于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十九日八时三十分在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21法庭公开审理被告人张建强受贿、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一案。”此公告披露后,张建强的身份界定引起人们的猜测。 有些人认为,作为中国足协官员的张建强已经被定性为非国家工作人员,而非国家工作人员的量刑会比国家工作人员轻;有些人认为,张建强已经被定性为国家工作人员,但由于周一的审判可能不止张建强一人,还会有其他非国家工作人员,所以,公告中出现了顿号。 为了澄清“疑团”,针对这份公告,记者采访了北京岳成律师事物所主任岳运生和北京大洋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士忠。岳运生律师说:“我认为公告的这句话说得很清楚,受贿案是特指国家工作人员犯的案。‘张建强受贿’这几个字已经说明张建强身份被界定为国家工作人员。顿号后面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一案’的表述,说明张建强还曾经以非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涉嫌接受过贿赂。” 张士忠律师在接受采访时说:“我认为公告表述的是张建强既涉嫌犯有受贿罪,同时也涉嫌犯有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犯罪主体身份应该发生过变化。认为张建强身份单纯被认定为非国家工作人员的理解显然不对。” 律师解读张建强身份“疑团”
(责任编辑:王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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