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26日 法院依法对张建强告知其罪名,予以逮捕。
1997年-2008年 张建强利用任总局业余部副主任,女子部主任,足协裁判委员会主任等职务之便接受贿赂,共计金额238万元。
1997年4月 张建强主管裁判期间,陕西国力为得到裁判关照进入甲B,当时主教练贾秀全送给张建强40万元。此后陕西进入甲B。
1998年 云南红塔足球俱乐部为了获得关照,由王宝山送给张建强5万元。
1999年 沈阳华晨为保级,由总经理章建先后送给张建强65万元,张建强安排陆俊做第四裁判,当时比赛晚开场5分钟,最后沈阳队在第92分钟进球,沈阳神奇保级成功。
1999年 云南红塔由王立人为报答张建强的关照而向张建强行贿3万元。
2000年 山东鲁能为感谢张建强在裁判安排方面的关照,获得1999赛季甲A和足协杯冠军,总经理邵克难向张建强送了40万元。
1999年 江苏舜天为获得裁判的关照,通过潘强先后四次送给张建强8万元。
1999年 申花为在甲A获得关照,通过潘强送给张建强10万元。
2008年2月 任女子部主任期间,武汉体育局感谢女足世界杯城运会期间张建强的帮助,由付强在重庆永川送给张3万元。
江苏华泰女足为感谢张建强的关照,先后两次送给张建强共计8万元。
湖北女足为获得关照,送给张建强1万元。 (来源:新民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