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报道 昨日,中国足球反赌风暴庭审进入第三天,国家体育总局足管中心原副主任杨一民在辽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杨一民先后40余次收受20余个单位或个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25.4万元。
上午庭审中,杨一民案所涉及球队包括山东鲁能、长春亚泰、浙江绿城和江苏加佳(江苏舜天的前身)四支球队。此外还有消息称,杨一民的案件审理中还包括了其曾经操纵国字号球队选帅。在上午的庭审中,杨一民共被涉及到了18项罪责,认罪16起受贿行为,其中单笔受贿最大金额20万,分两次获得,每次10万元。除了金钱之外,还受贿一些贵重物品、药品等,此外,一些人还为杨一民孩子就学提供帮助,也在法庭中被提到。
公诉人的材料中,山东鲁能队再次涉案。据悉在2004年期间,鲁能向杨一民行贿两次。而杨一民的涉案金额则一共达到了125.4万元,并没有之前传言的超过1000万这么多。
由于杨一民的身份被认定为国家工作人员受贿,不同于陆俊等人的非国家工作人员的性质,因此杨一民的案件审理过程也非常复杂。
据悉,杨一民在审讯过程中,一度泣不成声,显然对自己昔日的行径无比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