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011年12月,足坛反赌扫黑首批案件在辽宁铁岭、丹东两处开庭审理,一审没有当庭宣判。经过两地法院刑事审判庭组成合议庭合议,并在报最高人民法院之后,终于决定分别在2012年2月16日、18日对第一批审理案件进行一审宣判。
足坛反赌扫黑案件从2009年8月25日由公安部组成专案组正式立案,2011年12月19日由检察起关在铁岭中院、丹东中院提起公诉。按照两家法院之前的计划,原来准备在春节前进行宣判,并且已经把相关案卷材料全部交给最高人民法院进行审核。据了解,在申请宣判之前,两家法院还专门派人在1月16日前往北京向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汇报。不过,经过最高人民法院合议之后,并没有同意原定的宣判计划。这样,所有涉案人员的案件都推迟到春节之后。
春节上班之后,铁岭、丹东两地法院分别接到最高人民法院通知,告知可以做好宣判准备。于是,在对所有程序与案情再次进行合议之后,两家法院分别做出了一审宣判的时间并得到了最高法院的批准。丹东中院将在2月16日开庭宣判,铁岭中院在2月18日开庭宣判。
在此之前,铁岭、丹东两地法院做出的“审判结果”中,不少案情并不太重的涉案人员或将被判以缓刑。其中就包括一些涉案金额数目较小、产生危害后果较轻的涉案人员。在之前的公开审理时,这些涉案人员的代理律师也在庭审现场提出了希望能够给予缓刑的判罚。
对于这部分涉案人员的案件,铁岭、丹东两家法院在庭审之后也组成合议庭,对每一例案件进行了仔细合议,认为有一些人员的涉案金额相对较小,而且被羁押时间也长达两年,而且案情清楚、证据确凿,可以依据刑事诉讼法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做出缓刑的宣判。
据了解,最高人民法院不仅在之前的公审之中派出专员现场监督,随后更是召集两地法院的合议人员对每一例案件逐一进行过问并给出指导建议。最终,原定被判以缓刑的人员数量大大减少,几乎绝大多数涉案人员都要转入监狱进行服刑。而杨一民、张健强等前足协官员的受刑年限目前非常保密,除了该案件的主审法官之外,其他法官都不知晓。 (夏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