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福州2月14日体育专电(记者吴俊宽、胡苏)2012年全国群众体育工作会议14日在福建福州召开。会上公布的《2011年全民健身工程器材质量检查情况通报》显示质检结果不乐观,约两成受检器材存在“重大问题”。
2011年,国家体育总局群体司组织北京国体世纪体育用品质量认证中心的技术人员,对部分省份全民健身路径工程、农民体育健身工程配建器材质量进行了检查。此次共检查了北京市、青海省、云南省、内蒙古自治区的28个县(区、市)192个器材安装点的3529件室外健身器材,涉及健身器材生产企业56家。
在此次检查中,质量存在重大问题的器材达到722件,占总数的20%。其中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有458件,占有问题器材总数的62%;失去使用功能的有281件,占总数的39%。
器材质量“重大问题”是指由于器材在设计、制造、安装等方面存在问题,导致器材失去主要使用功能,或存在易对人身造成剪切、挤压、碰撞等伤害的严重安全隐患。一件器材可能既失去主要使用功能又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据介绍,器材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标志牌不符合要求、零部件缺失、表面涂层质量不符合要求、安装不符合要求、零部件松动、结构设计不合理以及尺寸不符合要求等七类。
另据介绍,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已于2011年10月1日开始实施。该标准是在2003年《健身器材 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对室外健身器材功能与结构的安全性、科学性、人本性、健身性、舒适性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群体司公布的《室外健身器材国家新标准介绍》中写道:“2012年,群体司将进一步指导和督促各地贯彻落实新国标,推动全民健身路径工程、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的器材配建及维护管理迈上新台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