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丹体育的招股说明书显示,公司拟发行11250万股,募集10.64亿元,于上交所上市。如果上市成功,它将成为在A股上市的第一家体育用品企业。
在同迈克尔·乔丹合作关系紧密的耐克公司提出商标异议未果之后,这次是乔丹本人提出了“姓名权”的诉讼。无论结果如何,这场诉讼对乔丹体育的上市不可避免地产生了影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15条规定,发行人资产必须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
国内某券商一位从事上市保荐业务的人士认为,乔丹体育面临对公司未来的经营有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诉讼,如果败诉的话有可能无法再使用乔丹这个品牌。因为存在这种可能性,按照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其上市进程有可能会被暂时搁置。
中国体育产业在过去的数年中保持了高速增长。面对庞大的中国市场,硝烟四起已经不可避免,而有关品牌的保护则更是重中之重。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不知是不是吸取了乔丹的教训,耐克公司在旗下的另外一名合作球星勒布朗·詹姆斯的商标注册上就谨慎许多,不但注册了球员的中、英文姓名,同时“詹姆斯王”、“天王詹姆斯”、“詹姆斯”等名称也一股脑儿地拿下。
深知本土竞争规则的乔丹体育更是大手笔,注册了众多防御性商标,诸如“小乔丹”、“乔丹王”、“桥丹”、“丹乔”等名称也全都收入囊中。
另外,乔丹体育所拥有的商标并不仅限于“乔丹”,公司还在2009年成功注册了“杰弗里乔丹”和“马库斯乔丹”两个商标,而这两个商标非常“巧合”地同迈克尔·乔丹两个儿子的中文译名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