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北京围棋基金会
承办方:清华大学围棋协会,北京大学围棋协会
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2年春季学期与秋季学期。分站赛在清华大学举办,其余轮次在各队主场举行。2012年春季学期赛程计划:2012年3月3日,17日,31日;4月14日,28日;5月12日(比赛时间均为周六,当天的具体时间由比赛双方决定)。2012年秋季学期赛程计划待定。
参赛单位
北京市各高等院校围棋代表队
参赛资格
(一)各参赛棋手须为北京市各高校在读的本科生或研究生,比赛前必须出示学生证,经主场裁判审查过后方可参赛。如果学生已经毕业,则需在报名时向组委会特别提出申请,经审批过后方可获得参赛资格。
(二)每队可报名棋手10人,领队1名,每场上场队员4名,各队每场设立主将1名。
(三)参赛棋手只能代表所在学校参加,不得转借棋手。
(四)棋手有义务出席开幕式、闭幕式等赛事相关宣传活动。
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围棋协会审定的最新围棋竞赛规则。
(二)本届联赛甲组后两名在第二届降入乙组,乙组前两名在第二届升入甲组。
(三)比赛采用临场定台制,主将置于第一台,比赛前双方交换台次名单,确认主将人选。
(四)比赛计分方法:每方一小时包干,超时判负。若一方4:0或3:1获胜,则胜方获得场分3分,负方0分。若两队战成2:2,则主将胜得一方获得场分2分,负方1分。每队获胜几盘棋,得到几个局分。比赛中如果出现无胜负的棋,则当场进行加赛,双方对局时间为每方15分钟包干。
(五)女子业余棋手获胜,可额外获得一个局分。
(六)名次计算:场分多者名次列前,场分相同比较局分,局分相同比较主将胜率,再相同比较女生胜场。
(七)比赛前一天公布比赛日程和对阵,并报至组委会执行委员会邮箱进行备案。
(七)如某队因特殊原因无法进行某轮比赛时,应提前三天向组委会执行委员会以及对方领队通知,得到组委会执行委员会批准后延期再战。
裁判员和仲裁委员会
双方赛前由领队相互确认参赛者身份。各轮比赛应由主场学校提供一名裁判,负责审核参赛队员,数子,调试棋钟,判定是否超时等工作。另外主场还应提供一名记谱成员记录主将对局的棋谱。如对某场比赛有异议,应在三天内向组委会执行委员会提交申诉。
比赛结果的申报
每轮比赛结束后当天由主场方将“比赛结果、简短的新闻稿、主场赛事照片、电子版主将对局棋谱”以邮件形式报给组委会执行委员会。
奖励
第一届比赛将按照团体名次授予奖杯和证书。另设有体育道德风尚奖(两个),最佳主场奖(甲乙组各一个),此外个人奖方面,甲乙组分别设立最佳主将奖、最佳女棋手奖、女棋手参赛奖。
十二、器材和经费
(一)联赛采用统一棋具计时钟。
(二)主客场比赛期间,主场队伍会得到主办单位下发的一定的主场费用用于接待客场队伍。各队之间以诚相待,互惠互利,为联赛创造一个和谐的氛围。
(三)各队交通费用由主办单位提供。
(四)组委会将设立专项基金和奖品,鼓励各队积极做好竞赛、宣传和组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