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兰前代理律师海明公开向被告刘国生谢晓虹莫虎和薛伟森道歉,承认包括性侵在内的指控“欠缺依据明显恶意和不符合纽约州法律”,对被告“造成的严重伤害”,表示“非常后悔”。与桑兰案有关的各方当事人和代理律师就此发表评论。
刘国生:这是一个恶意敲诈案
这是一个恶意敲诈案。海明作为桑兰的代理律师到联邦法院告我们,说当初我们帮助她,让她住在家里是软禁她,又说我们侵吞她的资产,甚至告我和薛伟森对她性侵。案子发展到今天已经很清楚了,桑兰所有的指控都毫无事实根据,也没有任何证据。
桑兰一方面在法庭起诉我们,另一方面和她的经纪人黄健前律师海明一起大造舆论,甚至不惜编造性侵谎言对我们进行威胁讹诈,其目的就是逼我们花钱和解。
对于敲诈行为,我们不可能低头,也不可能花钱消灾。我们只有坚持将官司打到底,(这样)才能还我们清白。
海明认错道歉,是明智之举。我们愿意原谅海明,因为他认错道歉的态度是诚恳的。我相信他认识到自己真的错了。我们不仅撤销了要求联邦法院对海明的惩罚动议,以后也不会再反诉他,更不会在任何场合羞辱他。我们与海明之间的事就此翻篇了。
莫虎:海明公开道歉是明智之举
这起诉讼案刚开始的时候我就对媒体表示,“13年前桑兰摔在地上,这次她将又一次摔倒在法律上”。今天我还是这句话。桑兰今天再次摔倒在了法律上。海明是桑兰的代理律师,如果没有桑兰的签字,他不可能向法庭递交起诉书。今天我们跟海明达成了和解协议,海明已经不再受到滥诉的惩罚,桑兰就成为涉嫌滥诉而可能面临“R-11”惩罚的唯一对象了。
海明公开道歉是明智之举,虽然对于海明而言,这是比“R-11”更重的惩罚。 “R-11”是法官裁决,而公开认错道歉则是他自己承认自己有错。
海明:我后悔当初接这个案子
我后悔接这个案子。 (我)不仅没拿到钱,还浪费了很多精力。我确实给刘国生和谢晓虹造成了伤害。现在我知道了他们都是很好的人。我不后悔向他们认错道歉。不过认错书的措辞并不是我自己写的,是他们写好了我签字的。我只想早日脱离这个案子。我从来没有就桑兰被性侵一事向纽约地方检察官报案。我只是将中国媒体上发表的文章翻译后寄给了检察官。我是律师当然懂得,性侵报案一定要当事人当面录口供签字才行。桑兰到警察局报性侵,我连门都没进。
谢晓虹:对桑兰比对儿女还上心
1998年桑兰在美国友好运动会上不幸摔伤,留在纽约接受治疗,成为美国媒体和公众关注的焦点。当时急需有人能够与中美各方保持联络,处理各种各样的问题。受中国体操协会委托,我帮忙照顾桑兰。
桑兰受伤后在医院接受手术,我们一家人几乎每天都轮流去看望她,给她送汤送饭,陪她聊天,目的就是要减轻她的痛苦,帮助她保持精神上的乐观。桑兰出院后,我们又接她住到我们家里继续康复治疗,想尽一切办法让她的痛苦减到最低。桑兰回国后我们又协助国内有关方面安排她的生活,努力帮助她自立,希望她能够有自己的工作和生活。桑兰一直跟我保持亲如母女的关系。每次回国,我们总不忘和她见面,了解她的近况。她到美国也住在我们家里。她总是亲热地称老刘“刘伯伯”,称我儿子“阿森哥(薛伟森)”。每年除夕夜一过,她总是第一个打电话向我们祝贺新年。一直到2011年4月我才知道她将我和老刘告上了法庭,说我们当初让她在家里养伤是“软禁”她。更令人不能容忍的是,她竟然告我儿子对她性侵。
我对桑兰比对我自己的儿女还要上心。对自己儿女我们经常说“No(不)”,可是对桑兰,我们除了付出还是付出。我做梦都没有想到,她会这样对待我们。那段时间,我和我儿子都完全崩溃了。我儿子瘦了十几斤,可是他怕我担心,不仅不告诉我,还每天给我打电话安慰我。我也垮了,躺在床上连站都站不起来,什么都吃不进去,脑子里甚至转着各种自杀的念头,只想带着儿子一起离开这个世界。去年夏天,她到警察局报性侵案,说我儿子和老刘对她性侵,我的心反而平静下来。我没什么可怕的。我很庆幸我又活过来了。
我也曾经非常恨海明,桑兰做的很多事情都与他有直接关系。但是我现在觉得,只要他真心悔过,真诚道歉,我就应该原谅他。希望他能够吸取教训,以后不能再拿法律当武器胡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