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整个辽宁都处于一片凄风冷雨中,就在这种春寒料峭的时刻,曾带给国人无限荣耀的前“四大国脚”申思、祁宏、江津以及小李明却被带上了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台。庭审中,四人对各收200万元的事实均没有提出异议,不过到底是谁起了主要作用,四人互相推卸责任,下午的时间多半是在法庭辩论,最终法庭宣布择日宣判。全媒体记者 王继洋 发自铁岭
世界杯英雄成阶下囚
25日,中国足坛第二批反腐案在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昔日的世界杯英雄祁宏、江津及著名球星申思、小李明等人于9:00在该院第八法庭出庭受审。由于这是第一次知名前国脚接受公审,吸引了众多媒体前往沈阳中院门口采访。
此前,记者从一位当地体育系统进入旁听的人口中得知,上午的时间基本上是检察机关在公诉案情,其中提到,这场2003年末代甲A的案件中,并未像此前传闻的那样牵扯到正在受审的原足球管理中心主任南勇,四名球员均承认,找到他们打假球的是中国足协女足部副主任郭辉的弟弟郭峰和另外一名中间人王勇。四人对各收200万元的事实均没有提出异议,不过在谁在比赛中起了主要作用,让上海国际队输球的问题上四人互相推卸责任。
有功有过将择日宣判
法庭上律师提出鉴于4人是偶犯、初犯,以及4人从小为中国足球努力,在国家队履立战功,都有贡献,同时该4人文化水平不高,多少受到足球大环境以及行业潜规则的影响。而且辩护人表示,四人虽然事后拿了钱,但是在比赛中自己并没有对输球起关键作用。同时,4名球员的辩护人还提出申思、祁宏、李明、江津也有自首情节,因此提出轻判的请求。但公诉人称,四人属于共同犯罪,从打假球到提取赃款,四人均为共同作案,均属于主犯,因此都需要对此次犯罪的总额,也就是800万的贿赂款负责。至于具体怎么判,只能等待法庭择日再做宣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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