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促青少年体育发展 广东省运会改革重体教结合
2012年06月08日09:35
来源:中国体育在线/sportspress.cn
本报记者 黄心豪 兼职记者 吴钰成
广东省体育局近日对青少年体育调研后的一组数据令人深思:6000名参加了三届广东省运会的运动员,转入专业队的转正率是2002年是8%,2006年是6.7%,2010年仅为5.6%;所有运动员退役时间提前,40%以上的运动员参加省运会后不到8年便退役,主要原因是伤病……对于广东“体育人”来说,如何进行省运会改革,促进青少年体育健康发展,迫在眉睫。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简称23号文件)以及省领导关于转变体育发展方式的指示精神,新周期广东省运会作出重大改革:省体育局将与省教育厅联合举办省运会,省运会与省中学生运动会合并。
七大改革:重在“体教结合”
本次广东省运会改革,主要在主办单位、办赛时间、办赛形式、参赛资格、竞赛方法、奖励办法、项目和规模等做了调整。一是改革主办单位,由广东省体育局、省教育厅两家联合主办。二是改革赛制,与中学生学制接轨,由每四年一届调整为每三年一届,第十四届省运会的举办时间从2014年改为2015年。三是改革办赛形式,设青少年竞技体育和青少年学校体育两部分,其中青少年竞技体育以各级体校学生为参赛主体;青少年学校体育将省中学生运动会项目融入省运会,以在校在读中学生为参赛主体。四是调整项目设置,由上届的33个大项、617个小项,本届压缩为28个大项、470个小项。学校体育的项目于省运会前一年确定,项目设置也将控制在本届省运会总体规模不超上届的原则。第五,参赛资格调整。取消引进省外户籍运动员参加省运会。同时允许持省外户籍和第二代身份证,同时具有省内注册地学籍的运动员参赛,以保证外来务工子女的训练和参赛权利。第六,调整竞赛方法。增加了运动员文化测试和功能性体能测试两项内容,作为运动员参赛的入门门槛。第七,在奖励办法上也做了调整。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取消代表团金牌、奖牌的奖励,只设代表团团体总分奖;二是取消省运会前几年年度锦标赛成绩的带入以及本周期奥运、全运成绩的带入;三是对于在本周期奥运会、全运会上所获成绩,将加大其奖励分值,并计入“突出贡献奖”的奖项中;四是颁发四个奖项:代表团团体总分奖;突出贡献奖,包括周期内获国际、国内大赛成绩和输送情况的奖励;首次增设青少年学生体质监测工作优秀奖(指青少年学校体育部分);代表团体育道德风尚奖(含青少年竞技体育和青少年学校体育两部分)。
体教并举:共促青少年体育发展
广东省运会本次改革,“体教结合”,“体教”联合举办,在我国尚属首次。广东省体育局副局长高敬萍坦言,本次改革意义重大。一方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23号文件,提升教育行政部门对体校的关注,把体校的文化教育管理工作纳入教育部门的管理范畴,促进运动员的全面发展。另一方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更好地调动教育部门的积极性,促进青少年学校体育活动的开展;同时也引起各级政府的重视和社会的关注,营造全社会关心体育、支持体育的氛围;此举还调动了体育和教育两部门的积极性,更好地整合资源、成果共享,促进“体教结合”工作的开展;完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调整布局,缩短战线、突出重点,提高效益,促进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最后,有效改善学校体育场馆建设,提高学校体育场馆利用率。
“新周期广东青少年体育工作将以省运会改革为切入点,充分发挥省运会杠杆作用,通过建立体育与教育联合举办省运会的办会模式,紧密体教结合,完善体育与教育两部门分工合作,资源共享、利益共分、风险共担的青少年体育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达到以增强青少年体质、培养体育兴趣为目的拓宽基础面,以选拔竞技体育后备人才为目的培养尖子生,形成青少年竞技体育和学校体育融合推进的局面,进一步促进青少年体育工作协调健康发展。”高敬萍最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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