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几位足协官员,备受球迷关注的四位前国脚申思、祁宏、江津和小李明昨日也接受了一审宣判,其中申思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另外3人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 4人均被处罚金50万元,并没收800万非法所得。4人均被控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涉案比赛为2003赛季甲A联赛最后一轮上海申花与天津泰达的比赛。据公诉人称,时任泰达总经理张义峰通过中间人以共800万的贿金将4人买通,要求4人在比赛中放水。宣判过程仅仅持续了十几分钟。宣判结束后,法官询问被告人是否上诉,祁宏当庭表示不会上诉,而其他三人则表示还需要和律师商量再决定。4名被告人的家人出席了庭审现场。尽管祁宏对判决表示服从,但祁宏的妻子在听到判决的时候还是;流下了眼泪。
对于判决结果四人的代理律师认为,法庭量刑稍重,法院没有采纳犯罪嫌疑人自首的情节。对于罚金,律师表示这几位球员退役后长期没有工作收入,没有外界想象中那么富裕,每人50万元的罚金让他们难以负担。 东方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