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闻 全运会前先交押金
李勇智在网上发了一张该文件的照片,文件名为《第十二届运动会教练员目标责任制明细表》。在这份表格中,详细列出了教练员的预报名次、抵押金数、完成任务的奖金数以及没完成任务的扣除抵押金数额。 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将于2013年9月在辽宁举行。
记者看到,以第一名为例,如果一名教练员给自己队员的“预报名次”是第一名,那该教练员必须先交纳3万元的押金,如果运动员最终在全运会中夺金,那这3万元钱将如数奉还,此外中心还将奖励教练员6万元;如果未完成任务,运动员只获得第二名(差一个名次),3万元押金中的一半将会被扣除,如果差两个名次,那这3万元将被全部扣除。
除了第一名外,预报成绩为第二名到第八名之间的教练员,也都有相应的押金数额。表格的下方还有几条注释:十二运会名次指标只能预报一个名次,严禁使用‘力争’或‘争取’等词句;完成任务只能获得预报名次相对应的奖金数,不能享受预报名次指标外的奖金数;没完成任务不能享受任何名次的奖金数。
不过,在这张表格的下方,记者并未发现签署单位的署名和公章。
李勇智还在网上写道: “黑龙江省重竞技运动管理中心出台‘不平等条约’!教练员起早贪黑,没有节假日,没有休息,为了中国体育事业抛家舍业!每月工资只有2000元。成绩出来了!不但不奖励反而交钱!拖欠了教练员、运动员少得可怜的4年奖金不发!可气!让人寒心!”
追访 当事人开始回避
昨晚,记者电话联系了当事人李勇智,不过他数次挂掉了记者的电话。随后记者发短信询问有无采访的可能,李勇智只回复了一条“你好,我不认识你啊”,便再未与记者联系。
据记者了解,在每届全运会的比赛前,各省市都会要求教练员上报成绩预期,早已是多年来的惯例,不过如黑龙江省重竞技运动管理中心这般,上报预期目标的同时还要交纳押金、未完成任务就要被扣钱的做法,确实罕见。
今天上午,记者致电黑龙江省体育竞赛管理中心。接电话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对于教练员交纳全运会押金一事并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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