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敦奥运会刚刚闭幕,全运会的“暗战”早已打响。
从2004年雅典奥运会开始,我国就实行“奥运与全运挂钩”的策略,奥运会金牌将滚入下一年的全运会,直接计入各省市区的全运会账上。因此,全运会的金牌争夺在伦敦奥运会就已经开始了。
在各省市区的伦敦奥运金牌“报表”中,出现了王明娟、邹市明、傅海峰、何姿、罗玉通、张雁全、董栋等众多“联合培养”选手,他们横跨“两界”,堪称“善财童子”,为“联合培养”单位各贡献0.5枚金牌。
然而,王明娟、邹市明、傅海峰、何姿、董栋等早已成名,都是世界冠军,有的还是北京奥运冠军,为什么还需重新回炉“联合培养”呢?据了解,2011年2月,国家体育总局下发《规范2012年伦敦奥运会联合培养运动员有关政策的通知》后,各省市区趋之若鹜,共有27家单位分别在19个项目中与99名运动员签订了联合培养协议。
从运动员的成长经历和签订联合培养协议的时间来看,这些运动员几乎都是“被突击”联合培养的。正如一位知情人士所说的,“一些被联合培养的运动员,压根没有去过联合培养单位,哪里来的联合培养呢?”
这种变味的“联合培养”背后,究竟隐藏着什么内幕?纠结着什么利益?
奥运金牌的价值绝非某位运动员名利双收可以涵盖,更有一条复杂的地方利益链。在现有体制下,全运会成绩是衡量各省市区体育主管部门政绩的重要因素,因而造成了各省市区体育局对奥运会和全运会成绩的极度热衷。如何获得更多奥运参赛名额?确保更多的夺金点?成为各省市区体育局金牌战略的关键一步。而“联合培养”正是实现金牌战略的一条最佳捷径,不需要在选材、训练、科研、医疗等方面下一点功夫,费一点力气,只需签下一纸协议,就可“乾坤大挪移”,将众多名将置于麾下,只等着坐地数金牌!还有比这更“天花乱坠”的事情吗?
国家体育总局实施联合培养的目的,是为了鼓励各省市区“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和技术力量,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在一定程度上改善各地之间体育发展的不平衡”。但是很多省市区却打着联合培养的牌子,暗地里进行着地方利益交换的勾当。山东用北京奥运会冠军杜丽向河北换来了同是奥运冠军的庞伟,山西用3名蹦床选手董栋、涂潇、董钰,从辽宁换来了北京奥运会摔跤冠军王娇、广州亚运会摔跤季军陈萌,让自己手中的“好牌”瞬间翻倍。
当这99名“联合培养”的运动员背后都站着两个地方利益集团时,当中国运动员被纠缠于各种利益之间时,一场看似全民狂欢的奥运盛会,已经变成了体育圈内的地方利益博弈。由此出现奥运选拔的暗箱操作、为“保金牌”不惜牺牲公平竞赛原则等乱象,就不足为奇了。
变味的“联合培养”,将“政绩只与金牌挂钩”的金牌至上陈腐思想演绎到了一个极致。不过,当大家都热衷于这种空手套白狼式的“资本运作”时,还有多少人愿意扎扎实实地培养优秀运动员呢?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