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因将所接受的广告赞助纳入下属企业进行核算,民政部近日对中国足球协会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并将监督其整改落实情况。
民政部一纸罚单将一直充当中国足球“大法官”的中国足协置于被处罚的境地。到底是违反了民政部门什么法规条例?使得足协遭罚?有足协消息人士曝出这纸罚单和9月11日国足0比8惨败给巴西队有着直接关联。
众所周知中国足协同时是中国足球运动管理中心,具有事业单位性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济独立核算。中国足协遭民政部处罚,罚单核心指出“社会团体经费与所属单位经费混管”。而罚单中提及的“所属单位”并未具体指出是哪家所属单位?
目前和中国足协有着紧密关系的只有两家公司,一家是负责联赛商务开发的中超公司,另一家则是负责中国之队商务开发的福特宝公司。
福特宝知情人士介绍公司从成立至今在海外业务过程中,始终扮演者中国足协商务开发部的角色。其实包括足协领导在内,在主观意识上都觉得福特宝公司是足协的子公司,因此涉及中国之队商务开发协议签署时,经常会受邀出面代表福特宝公司签合同。“根据国家的《公司法》,以及足协相关管理条例,福特宝签署任何一项关于中国之队的商务合作协议,都应该是福特宝公司负责人去签字,并不应该是足协领导。体制问题造成这方面概念、界限不清晰。”
对于民政部的这纸罚单,该福特宝人士认为,和中超公司一样,福特宝公司每年都要去民政部注册并同时接受民政部门相关审查。“前几天国足在巴西0比8惨败,舆论严重质疑这次海外拉练的意义,甚至曝出这次海外拉练中介是白川。白川是什么人?他还欠着中国足协很多烂账呢!这个时刻中国足协还没站出来说明情况,福特宝公司却先发布了一份关于国足这次海外拉练的情况说明。这本身就是‘越位’行为,中国之队是中国足协的中国之队,不是福特宝公司的中国之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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