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蒋亚明
在贯彻落实《条例》和《计划》中,地处高寒地区、自然条件十分艰苦的青海省与我国中东部发达省份比,起点低、底子薄、欠账多,加之地方财力有限,工作中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然而,在今年的国家体育总局贯彻落实《条例》、《计划》检查调研中,青海省的工作却得到了检查调研组的高度肯定,认为取得了大踏步进步。
这种“大踏步进步”当然主要是和过去相比,不过,青海从省政府到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法制办、体育局以及所辖州、市、县等各单位在贯彻落实《条例》、《计划》过程中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确实是实实在在的。青海的工作也为欠发达地区贯彻落实《条例》、《计划》做出了有益的探索和示范。
在去年的检查调研后,一年来,青海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计划》,大力发展公共体育事业,全面推进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建设。省市县同步制定《全民健身实施计划》,为加强考核,省政府印发了《贯彻落实青海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责任分工方案》,目前全省46个县(市)中,出台《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的达到76%。全民健身工作已经写入省政府工作报告、省12次党代会报告、省“十二五”专项规划。从今年起,省政府为省体育局列入了3000万元的体育发展专项资金,全民健身工作经费按照人均1块钱的标准落实资金600万元。目前,青海六州一地一市全部完成“三纳入”,46个县(市)中完成“三纳入”的达到70%,未完成的也做到了“二纳入”、“一纳入”。海北州则提出了“四纳入”,增加了“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年度考核指标”。
青海省“十二五”文化发展规划和文化建设“八大工程”(包括体育)安排了90个全民健身项目,投资达8.6亿元。重点在全省范围内建设县级体育馆24个、全民健身中心6个、州级体育场3个、赛马场等民族体育场馆9个、射箭场2个,在州市地30%的社区建设健身步道。目前,总投资2.2亿元的26个县的“文化体育活动场馆”、投资1110万元的“体育健身进寺院”、投资600万元的“青海东部篮球、射箭健身长廊”项目全面启动。其中,“体育健身进寺院”将为565座有僧尼常驻的藏传佛教寺院和10座其他宗教寺院配备体育健身器材,改善宗教寺院健身条件,实现健身人群的全覆盖。
青海立足现有公共体育场馆,面向群众提供亲民便民的健身服务。全省公共体育场馆对学生、老年人、残疾人实行优惠开放,对开放成本较低的体育场地以及全民健身日期间实行免费开放。同时,对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提出要求,先后争取国家项目资金1300多万元,在全省创建了71所青少年体育俱乐部、8所国家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30所省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今年,在教育部门和各学校的支持配合下有71所学校场地免费对外开放。
青海大力发展青少年体育健身俱乐部和街道社区、乡镇农村体育健身俱乐部,推动农民体育协会、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老年人体育协会向乡镇(街道)、行政村(居委会)覆盖延伸。各级体育部门积极组织引导,依托独特的体育项目资源优势,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一县一品”、“一地一活动”等富有地方特色的群体活动,先后命名了一批篮球(射箭、马术)之县(乡镇、村)。环湖自行车骑行,全省少数民族中学生运动会,海西州那达慕大会,玉树、果洛赛马,西宁元旦环城赛等具有民族特色和地域特色的体育活动已成为青海全民健身活动品牌。目前,根据抽样统计,全省体育人口达总人口的26%。 (西宁10月25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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