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徐显强 10月29日,健力宝“金罐案”在佛山市三水法院进行了一审判决,原告庄晓岩败诉。不过她的代理律师杨富壮表示,他们对结果失望,肯定会提出上诉。
1992年巴塞罗那奥运会,庄晓岩摘得女子柔道72公斤以上级金牌,赛后健力宝公司为17名奥运冠军颁发了价值为4万元的金罐。但在去年8月,庄晓岩声称发现金罐有裂纹,怀疑健力宝方面造假,在沟通无果后,遂将对方告上法庭。9月11日,此案在三水法庭开庭审理。双方在“健力宝公司是否对金罐材质做出过承诺”、“金罐是否该理解为纯金”等问题上进行了辩论。
10月29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30日,双方收到了判决书,上面显示:法院认为此案明显不符合公益合同纠纷的特征,应为赠与合同纠纷,定性不当,予以纠正。被告将金罐交付给原告,原告予以接受的情况下,双方即成立标的物的赠与法律关系,被告履行了合同义务,不存在违法行为。“我们提供了健力宝集团承诺价值4万元金罐的证据,按照当年的物价,这说明金罐只能是纯金的。我们对这样的判决很失望,肯定会上诉。”原告律师杨富壮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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