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冯兴) 就在2012—2013赛季CBA联赛第三轮全面开打前夕,中国篮协开出了新赛季首张罚单。针对联赛首轮没有在比赛中按要求穿着联赛装备赞助商提供的球鞋,马布里、王治郅等12名球员被通报批评,且每人罚款2万元。
篮协相关负责人昨天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篮协会坚决按照规章办事,并对球员们反映的一些问题进行集中商讨和解决。不过业内人士认为,“穿错鞋”的问题并非一纸罚单就能解决,球员与赞助商权益之间的矛盾将是本赛季的一个难题。
篮协对CBA的联赛装备赞助商素来有多重保护条款,其中包括运动员在比赛中需要按照要求穿着赞助商提供的球鞋。过去,外援以及港澳台球员不受该条款限制,穿着其他品牌的球鞋只需要将球鞋上非联赛赞助商的商标遮挡即可,其他本土球员如有特殊情况(如有医生提供的伤病证明)也可以报篮协批准穿着其他品牌球鞋。不过今年,李宁公司用20亿元获得CBA联赛5年的赞助权益,本赛季篮协为保护赞助商权益,对“球鞋条款”要求更加苛刻,规定除非其他球鞋品牌愿意为球员支付80万元的“品牌使用费”,否则运动员不能穿着其他品牌的运动鞋参加比赛。一旦违反规定,第一场罚款2万元、第二场罚款5万元……最高罚款50万元。
但业内人士指出,如果这些被罚球员仍穿自己的球鞋参赛,那么不断升级的罚单将让俱乐部和球员难以承受。长此以往,球员与赞助商之间的“球鞋矛盾”将愈演愈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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