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纪字[2013]015 号
关于对原中国足球协会官员杨一民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罚决定
各会员协会、各足球俱乐部:
根据有关司法机关认定的事实,原中国足球协会官员杨一民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第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四十九条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罚:
终身禁止杨一民从事任何与足球有关的活动。
望各会员协会、各足球俱乐部以案为鉴,警钟长鸣,维护公平竞争的赛场环境,为重塑中国足球形象,促进中国足球的健康发展而共同努力。
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
主任: 王小平
2013 年 2 月 18 日
各方声音:
·足协表态:绝不姑息纵容腐败 惩前毖后面向未来
·延边代表不满足协罚分 于洪臣:不降级该认万幸
·剥夺申花冠军引难题 足协初定:末代甲A王者空缺
·申花高层发问:处罚依据是什么? 负6分征战很难!
·京媒评:球队犯罪成本太低 个人受罚远超俱乐部
·新华社:处罚绝非反腐终点 需时刻警惕假球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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