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足协似乎又干了一件“起大早,赶晚集”的事情。
本周一,当很多单位刚刚正式上班,勤劳的中国足协便把自己的加班成果公之于众——从项目管理机构(而非司法机构)的角度对参与中国足坛假赌黑的人员和俱乐部做出处罚。这原本是中国足坛持续两年多的扫黑反赌工作的又一“战果”,不想,不仅没有听到掌声,却招来社会舆论的广泛质疑:这是处罚吗?还是不得不做出的姿态?抑或是为了有个交代而向各方妥协的最终结果。
子曰,不患寡而患不均。这个针对12家俱乐部、58名个人,堪称中国足球史上规模最大的处罚,之所以引起社会如此强烈的议论,除了如大家共同的感觉“处罚力度过轻”外,最主要的是暴露出中国足协做事缺少标准(也就是前后不一致)的一贯作风。2010年2月,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对于广药和谢菲联两家俱乐部“通过贿赂进行了不正当交易”曾作出过处罚:两家俱乐部均由中超降级至甲级联赛,另一家俱乐部青岛海利丰甚至被直接取消联赛注册资格,还罚款20万。当时的舆论还是认为处罚太轻。但3年后,同样进行了不正当交易的球队,却只是被扣除不足以让其降级的联赛积分。这次被处罚最重的上海申花、天津泰达也只是取消奖项、扣除联赛积分6分、罚款100万。这样只伤及皮毛的处罚,自然要引起大家的议论。
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负责人曾对这样的处罚决定给出过依据:“一是尊重司法机关认定的事实和法律;二是综合考量行为发生时的历史环境及中国足球未来发展的现实”。很多事情怕就怕拉大旗作虎皮。
处罚不是目的,全国联赛各项规则、纪律的制订都是为了这项赛事的顺利进行,对规则和纪律的执行也是为了保证赛事的健康发展。但是,这次中国足协的处罚决定,是“惩了前”还是能“毖后”?
中国足协的领导班子刚刚进行调整,公众原本对于这个似乎要依法治“球”的新班子寄予厚望。但是,号称体育界最懂法的人如此依法行事,暴露出太多外行领导的弱点。过去若干年,中国足球最大的问题是什么?乱!治乱当然要靠严。虽然一直以来公众对于中国足球的诟病大多集中在中国足协身上,实际上各俱乐部才是中国足球的病灶所在。如果不能有效规范各俱乐部的行为,中国足球的各种问题还会复发。但是,我们再一次错过了根治的机会。不是谁都不能一棍子打死的。当有人危机到整个中国足球的生死时候,这个人就是该“死”。
大范围的严厉处罚,当然会打乱现在的联赛格局,也会伤及一些所谓模范俱乐部的利益,更会“严重影响中国足球的形象”。这也许是妨碍中国足协做出果敢决定的更本所在。
固然“处罚总比不罚好”。但是,这样具有“怀柔”色彩的处罚决定,其实后患无穷。三鹿奶粉事件处理过程中,有关人员如果放弃“中国形象”、“产业(短期)发展”等顾虑,当时的处理也许会更“彻底”一些,就不会有持续到现在的中国人纷纷从国外背回奶粉的可笑浪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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