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身职业拳击手,他却还在省体育局领工资!?
3月7日,一条关于奥运拳击冠军邹市明目前仍在贵州省体育局领取工资的消息引起多方关注。走出体制实现职业化的运动员是否应该继续享有国家支付的工资?一边打职业赛赚钱,另一边不上班却按月领钱,合理吗?变专业为职业后,还要缴纳一定比例的奖金收入吗?带着这些疑问,本报记者在3月7日晚联系到了贵州省体育局负责外宣的工作人员王国庆,他承认邹市明确实还在贵州省体育局领钱,但并非工资,而是按规定应该享有的退役安置过渡期的津贴。不过对于一年安置过渡期结束后,邹市明是否会继续领取“津贴”,贵州省体育局方面并无说法。 本报记者柳宝来长沙报道
解释 给他的不是工资,是保护性津贴 辞去贵州省体工大队副队长的职务,告别稳定的“铁饭碗”,奥运拳击冠军邹市明在过了而立之年后,仍然选择走风险极大的职业拳击之路。一个半月前,当邹市明宣布这一消息时,人们为这位拳击冠军的勇气和胆识叫好。不过,日前贵州省体育局仍给邹市明发工资、并声称“养活他一辈子”的消息传出后,却引发了外界争议。
一些观点认为,邹市明已辞去在体育局的职务,也没有在贵州省体工大队上班,不应再享受工资待遇;另外一种观点则认为,邹市明转为职业拳击手,收入肯定比工资高,省局给他保留工资待遇,不过是想要他按比例上交一部分职业比赛奖金,实际上是在向邹市明“收钱”。
贵州省体育局负责宣传的工作人员王国庆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给邹市明发的并非工资:“那是体育津贴,他原来是专业运动员,现在已办了退役手续,按照安置退役运动员的有关规定,他和其他人一样有一年的退役安置过渡期,这一年内仍然要给他照常发津贴。”王国庆说,这一规定实际上是对退役运动员的保护性规定。同时他也承认,邹市明虽然已成为职业拳击手,但他的人事、组织关系仍在体育局:“也许他在这一年内又回来任职,也有这种可能。”不过,对于记者提出一年后是否还会继续保留邹市明的人事、组织关系,并继续发津贴的问题,王国庆并未予以回答。
疑问 邹市明也得上交职业赛收入? 针对王国庆“运动员退役安置过渡期照发津贴”的说法,记者并未在网上查到贵州省体育局的相应规定和说明,不过在湖南省目前执行的《湖南省退役运动员安置暂行办法》中,记者找到了类似条目。
《湖南省退役运动员安置暂行办法》第10条明确规定:“运动员从批准退役的下月起一年内为"运动员退役安置期",安置期内不论何时办理安置手续,均由原单位继续发满一年的体育津贴,经费按原渠道列支;超过安置期仍没办理安置手续的,停止体育津贴发放。”
另外,传闻称邹市明成为职业拳击手后,他的职业收入将会上交一部分给贵州省体育局。对此,王国庆予以承认:“好像是有这个事情。”但对于邹市明将上交多少、按照什么比例上交等问题,他也没有回答。
目前来看,邹市明的情况与中国网球金花“单飞”的情形类似。拳击和网球都是高度职业化的运动项目,李娜、彭帅等首批“单飞”步入职业网坛的球员,根据协定每年都应该按照8%-12%的比例上交部分奖金给体育总局网管中心(网管中心承认有此协定,但曾表示没有人实际缴纳),邹市明也很可能与贵州省体育局有类似协定。
作者:柳宝来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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