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之争,最近娱乐圈似乎特别爱刮这股风。这厢《泰囧》还没分出胜负,电视荧屏也争抢了起来。浙江卫视、江苏卫视两档还未开播的跳水节目就打起了嘴皮仗。
两档“跳水秀”节目“撞车”
去年11月,江苏卫视在广告年会上宣布2013年将推出大型明星跳水节目《星跳水立方》,作为国内首档明星体育竞技节目引发轰动。碰巧的是,随后浙江卫视也宣布推出一档明星跳水秀节目《中国星跳跃》,更透露包括柳岩、胡兵、古巨基、容祖儿、王宝强等数百位明星有意向参与。
两档节目都是关于明星跳水的真人秀,同样由奥运跳水冠军担任教练,同样在4月份重磅开播,同样是从国外引进版权。只是江苏卫视是引进德国BanijayInternational公司的版权制作的,原版节目名为《Starsindanger:Highdiving》(临危不惧)。浙江卫视则引进了荷兰公司Eyewoks开发的名人跳水节目《CelebritySplash》(名人四溅)。
如此彻底强势的撞车,到底是谁模仿谁?这点引发了网友热议,两家卫视也相互暗地较劲。
国外原版节目已经开始“对掐”
很多网友还没有彻底分清哪个卫视的是《星跳水立方》,哪家要播《中国星跳跃》,两档节目就在国外引发了版权之争。
据悉,德国原版节目自2004年首创明星跳水模式,2012年,荷兰公司Eyewoks也推出同类型名人跳水节目《CelebritySplash》。德国BanijayInternational版权公司去年向国际法庭提出诉讼,追究荷兰Eyewoks公司的侵权行为。
关于原版节目的版权之争,浙江卫视《中国星跳跃》宣传统筹王征宇向媒体提供了荷兰Eyewoks版权公司关于被德国BanijayInternational版权公司起诉的声明。声明表示,《CelebritySplash》该模式的知识产权完全不存在国际法庭和任何仲裁。2012年10月Banijay在荷兰提起针对Eyewoks的诉讼。此诉讼只涉及荷兰法律和荷兰当地法庭,并不涉及任何中国广播电视机构。
“其实荷兰模式跟德国模式不一样。德国模式并非一个明星跳水,而是明星冒险节目,包括冰上足球等,荷兰模式则是标准的明星跳水真人秀。”浙江卫视方面说。此外,据了解德国只是单方面提出上诉,此案还未进入仲裁阶段。
浙江、江苏两卫视各执一词
随后,江苏卫视宣传总监刘宇哲谈及两档节目的版权问题:“首先,能够肯定的是德国版权公司是在2004年将明星跳水节目模式研发出来的,而荷兰版权公司的明星跳水节目是去年才研发的新模式。由于非常相似的版权模式,德国版权公司才将荷兰版权公司告上法庭。”
刘宇哲还透露:“该节目很有意思的是,对明星的外形要求很高,不是要长得多漂亮,而是整容的女艺人不能参加,因为高空跳跃,冲击力极大,如果整容的艺人就很危险了。”这无疑告诉大家,该节目能够鉴定女艺人是否是“纯天然。”
面对版权的争议,浙江卫视《中国星跳跃》宣传统筹王征宇虽然认同江苏宣传总监刘宇哲关于德国版权先于荷兰版权,但王征宇对记者解释称:“版权之争在一定程度上是‘无稽之谈’,因为国外成熟的的模式公司绝对不可能‘货卖二家’,一个节目模式在国内只有可能由一家电视制作机构制作,如果您认为这是‘撞车’现象,它绝对不是两个‘同一’节目模式碰撞,而是两个‘类似’的节目模式碰撞。”
(本报综合消息)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