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中国围棋协会
二、承办单位:中信会同馆及各地分站赛承办单位
三、冠名单位:中信地产
四、比赛时间和地点:
第一阶段:2013年5月,北京
第二、三、四阶段:待定
五、竞赛项目:全国女子围棋甲级联赛(以下简称女子围甲)
六、参赛资格:
(一)获得2013年全国围棋锦标赛(女子团体)前8名的队伍参赛。
(二)每参赛单位可报3名棋手,1名领队、1名教练。人员名单确定后,不得中途变更。每队每轮上场队员2名。
(三)各参赛单位的棋手须在中国围棋协会注册后方能报名(港、澳、台地区除外)。须办理转会、商借的棋手,应在完备有关手续之后报名。经协会批准的业余棋手也可报名。
(四)本年度规定原则上每队要有2名在中国围棋协会注册的职业棋手。商借棋手不得超过2名,本年度暂不允许商借外籍棋手。
(五)棋手有义务在讲棋现场发表感想和接受记者采访,一般不超过10分钟;有义务应邀出席开、闭幕式,并着正装。
(六)允许各单位冠名赞助,但队名缩写原则上不得超过六个字。有超过的,由组委会压缩为六个字以内(含)。
七、比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中国围棋协会审定的最新围棋竞赛规则。
(二)比赛采用临场定台制,上场2人,替补1人。
(三)比赛采用双循环制分四个阶段进行,共下14轮。第一阶段下3轮,第二阶段下4轮,第三阶段下4轮,第四阶段下3轮。
(四)比赛用时为每方2小时后5次1分钟读秒,超时判负。
(五)本届比赛的第7、8名重回2014年全国围棋锦标赛(女子团体)。
八、成绩计算方法
(一)比赛每场胜一局得2分,负一局得0分。局分高者场分计2分,局分低者场分计0分,局分相同者场分各记1分。比赛中如果出现规则无法判定胜负的棋局,该局按无胜负处理,立即重新加赛,比赛用时制度与原棋局相同,双方所持时间延续双方原棋局所剩时限。
(二)场分高者名次列前;若场分相同则比较第一台胜率,高者名次列前;若再相同,则比较队之间的直胜;若仍相同,则比较多胜场次。当所有比较都不能区分时,且必须分出名次的由各队指定一名队员加赛快棋,加赛快棋用时方式为每步棋30秒,每方有10次1分钟的延续,超时判负。无需分出名次的允许并列。
九、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比赛录取前三名给予奖励。第1名25万人民币,第2名15万人民币,第3名10万人民币。
(二)本届比赛拟设个人单项奖,具体奖项及奖励办法另行通知。
(三)设“体育道德风尚奖”,由主办单位确定团体参赛队1支、个人运动员2名。
十、报名和报到
取得参赛资格的各队必须使用统一下发的报名表按照要求填写,并于赛前一个月将报名表交到中国棋院围棋部(北京市天坛东路80号,邮编: 100061),逾此期限的报名一律无效。报到事宜以各赛区通知为准。
十一、器材和经费
(一)比赛采用统一棋具和棋钟,由主办单位或承办单位提供。
(二)比赛交通费各单位自理,食宿费用由承办单位负担。
(三)获得本届比赛第4至8名的队各给予3万人民币元补贴。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三、本规程的解释权属中国围棋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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