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仍想为中国足球做贡献
许宏涛送给杜允琪30万元,又免费让海利丰队在基地训练一个月(折合人民币20万元),从这些看,那20万元很难定为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这省下的钱是俱乐部的钱,那30万元应为单位行为,也就是谢菲联俱乐部行为,尽管许宏涛是投资人,但资金一旦注入公司运作,就是俱乐部的“公款”,而且杜允琪将30万元用于俱乐部建设,这样一来,似应是单位对单位的行贿。但是,海利丰不是国家单位,只是私人公司,这样一来,这条罪名似乎也有问题。
开庭前3个月,杨黎明在铁岭看守所见到了许宏涛。已关押一年多的许宏涛满面红光,见到杨黎明,他着急地问:“杨律师,你看我的罪,法院会怎么判?”
杨黎明耐心向许宏涛做着解释:“你的刑期有可能是实刑,因为数额已达到巨大,我国《刑法》规定,数额巨大要判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许宏涛显露出焦虑,杨黎明说:“别急,也很可能比三年短,甚至也有可能是缓刑,因为你认罪态度好,且在追诉前主动交代了问题。”
说起认罪态度,许宏涛作为一个文化商人,还是不会失分的。他进去不久也接受了央视记者的采访,许宏涛落落大方,他对着镜头说:“这次反赌,让我对中国足球的前途充满了信心。”对于自己被抓,从积极的方面去解释,这种独特的方式也给人以新意。
杨黎明也得知,反赌扫黑庭审的被告人陈述阶段,穿着整齐的许宏涛真情告白:“当年我满腔热血从国外回来,就是为振兴中国足球出力,希望把自己的球队办成一流球队。但是在这个大环境下,我不小心成为这种潜规则的俘虏,更让我没想到的是我竟然犯了罪。我对不起中国足球,对不起中国球迷。”这种敢作敢当、承认犯罪的直爽也让许宏涛赢得了态度好的表现分。
在杨黎明面前,许宏涛试探地问:“我能否免予刑事处罚?”
杨黎明点了点头:“有可能,因你在追诉前坦白交代了一切,是初犯,而且只有这一场比赛出问题,认罪态度好。”
其实,作为律师的杨黎明很清楚,许宏涛无罪开释的可能性极小,免予刑事处罚的可能性也很小,这一年多来,他多次向公安机关请求对许宏涛变更强制措施取保候审都被拒绝了。尽管罪名本身存在着一定争议,但许宏涛犯罪却是不争的事实,因此,他准备放弃无罪辩护,做轻罪辩护。杨律师将自己的辩护观点告诉了许宏涛,许宏涛表示完全同意,自己希望早点出去,为社会做贡献。
许宏涛向杨黎明表示了自己的忏悔之意:我搞俱乐部的时候,曾约法三章:一不拖欠队员工资奖金;二不偷税漏税;三不违反法律。但后来,我违背了自己的诺言,这件事我有不容推卸的责任。入看守所后,我开始认真地学习法律,明白了什么是犯法,明白了这样做的后果。
许宏涛说:“我刚投资足球时,人家都说这潭水太浑,离远点为好,但我却不这么认为,我觉得中国人口多、市场大,发展的机遇多。对于买球,我当时并未认为是犯罪,我在20世纪90年代,就听说打联赛得1分值多少钱了,可没有哪个人被抓呀!也许这是一种从众心理吧,大家都抱着自己不这么搞,别人也会搞的心态。如果中国有关部门在2002年那次打黑中严一些,也就不会有今天我的落网,我现在就想快点出去,继续为中国足球做贡献。”
杨黎明决定开庭时不与公诉方争辩罪名,力争将许宏涛尽快放出来但是,具体细节还是要争辩的,否则,要我这个律师干什么呢?
作者:金汕 黄玲 李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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