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体育讯 2013年5月7日,北京电视台体育频道的《集结哨》栏目再次如约而至。本期栏目裁判名家崔宝印和前国安队员南方对上周联赛的几场比赛中的争议判罚进行了点评。两位嘉宾肯定了外籍裁判们的判罚,认为他们在场上执法时没有任何私心杂念,而本土裁判则想得太多。而对于中甲联赛的恶意犯规,专家认为要和中超联赛一样作出相关处罚。 【点击观看更多中超联赛新闻】
首先关注北京国安与长春亚泰的比赛。下半时徐云龙的一脚长传传给格隆,格隆胸部停球转身后被对方推倒在禁区里,当值日本主裁吹罚了点球,并向长春球员王万鹏出示红牌。南方认为,“因为本场比赛是日本裁判,外籍裁判员吹中超不会有太多的利益因素所干扰,他所认定的只不过就是犯规动作的性质。人家就是认为格隆转身后会形成单刀,形成很好的破门机会,你在禁区内把他推到,按规则来说这就是一张红牌,而且从亚泰的队员来看也没有太大的争议。”崔宝印则解释道,“在形成得分机会后犯规就应该给红牌,这是规则规定,所以红牌应该给,然后罚点球。”
在贵州人和主场对大连阿尔滨的比赛中出现很多争议点。首先上半时于海与大连后卫争抢皮球时动作过大,将大连球员撞倒,但是裁判并没有理会,直到大连教练提出抗议时主裁判才吹停比赛。对此南方表示,“于海这个动作首先一点是他不可能拿到球了,球已经出去了,他的腿在关键时刻收回来了。如果说你的腿没有收住的话,直接踏上去的话,我觉得可能给张红牌都不为过。但是从这个动作来看,裁判应该及时吹停比赛,判这是一个犯规,可能会给张黄牌。”崔宝印解释道,“跳向对方队员同时又蹬踩动作,这个动作是很危险的,鲁莽的带有伤害性的,应该是给黄牌。这属于漏判,并没有有利原则。”
接着穆斯利与杨博宇在出球后脚上都有踢人动作。南方认为,“这两个踢相似之处在于都是在无球状态,当时穆斯利也是不太冷静,回踢了对方一下。其实这两个动作都是不太应该的,如果说裁判严厉点的话都应该给牌。”崔宝印认为这是故意踢人,属于不道德行为,应该一人给一张红牌。
本场比赛最严重的一次犯规,朱晓刚在身后铲倒米西莫维奇,主裁判出示黄牌。对此南方表示,“这个犯规肯定是奔着人去的,庆幸的是第二下没有踢着,如果第二下踢着的话,我估计也就红牌了。”崔宝印解释道,“左腿上去是个路盲的动作,右腿上去就是踢人。按规则规定,踢或企图踢对方球员,属于暴力行为。由于之前裁判的尺度不够严格,让蓝队采取了报复行为,应该红牌罚下。所以裁判员应该单纯一些,只掌握尺度就够了,不要想得太多,去掉自己的私心杂念。”
在上海申鑫与山东鲁能的比赛中,有一个和贵州比赛相似的铲人动作,而外籍主裁判就果断的出示红牌将犯规队员罚下。南方认为,“外籍裁判只看动作性质,他觉得你在不可能拿到球的情况下铲对方,而且还是侧后方的飞铲,所以动作是恶略的。”
来到中甲赛场,北理工主场打延边的比赛,北理工主力前锋贝纳多在一次进攻中被延边门将用脚踢到了脸部。对于延边门将当时的出击动作,南方表示,“咱们按动作说,他的脚先抬起来了,而且抬到了前锋队员头部一边高。首先这是一个极危险的动作,如果守门员真想出击的话,首先一个是双拳击球,然后在保护动作,但是保护动作不是亮鞋底,撑死是把膝盖抬起来。还有一点,由于没有转播,不知道给没给牌。我觉得裁判看清楚的话当时应该是红牌的。因为这个动作是明显的伤人动作。”
“我想说不管中超还是中甲,你都是中国足球的一份子,足协不应该是认为中超影响大我就做出处罚,中甲不转播没有什么影响力,我就不作出处罚。如果说这种事情放在国外的话,受伤球员是要对你提起诉讼的,你要付法律责任,因为你危及到对方的生命了。我觉得这个十场停赛一点都不为过,一点不作出处罚的话真是说不过去,以后再出现的话人家就可以拿这件事情说事了。”崔宝印则认为,“这种粗鲁的动作应该承担刑事责任。纪律委员会应该给他严重的处罚,因为这不是足球场上应该有的动作。”
(搜狐体育 宋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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