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学者吴思的一系列关于“潜规则”的著作,让这个概念深入人心。简而言之,“潜规则”是在社会现实规则之后所隐藏着的另一种规则。某些情况下,“潜规则”是群体所真正遵循的行为准则,能够得到广泛认同,并能真正起作用。行行业业都不乏潜规则,NBA裁判界也不例外。权钱交易给官场潜规则提供成长土壤,职能不明让职场潜规则生根发芽,NBA裁判们的“潜规则”,又是因何而起?
暂且抛开人性固有的某些劣根性不谈,NBA裁判行业的某些特殊属性,不可避免地给了“潜规则”成长空间。在不少人眼里,NBA裁判是一个好职业,每个赛季执法30-40场常规赛,就能拿到10万美元以上的薪水(资历深的“名哨”如乔·克劳福德、史蒂夫·贾维等,每个赛季甚至能拿到50万美元左右),如果被联盟选中执法季后赛,还能另外获得一笔不菲的收入。
不过,人们很少看到这个行业背后的艰辛。NBA裁判们都希望能实行“终身制”,一位裁判进入联盟执法后,最好能从年轻吹哨到年老,有个铁饭碗。不过,这样的代价是,每个赛季都要频繁出差、换城市执法,虽然坐着飞机商务舱,但到了旅店,第一件操心的事就是洗衣机在哪儿;他们的饮食无法规律,往往在赛前吃上些快餐、执法完之后再随便吃点,有时遇上“背靠背”执法比赛,甚至根本来不及吃饭。最让裁判们不悦的是,NBA球员虽然与他们同处一个赛场,但身价和工资往往是裁判们的数十倍乃至数百倍,当二十多岁的球员们坐着球队班机或者私人飞机打客场时,一些五六十岁的老裁判们还要急匆匆地提前赶往机场登机。这种不平衡让不少裁判对自己的工作没有认同感,并产生了一种阴暗的、旨在拿球员开刀的心态。“在球场上,你必须要给一些球员颜色看看。”裁判界的败类多纳吉曾经说过,“有时候不为了什么,可能就是看某人不爽,我相信很多裁判和我的想法一样。”在这种与公正执法原则相悖的心态作祟下,裁判界形成了一些不登大雅之堂的“潜规则”。
此外,NBA在比赛判罚上的相关制度,也给裁判潜规则开了绿灯。NBA比赛通常实行单场比赛三人裁判制,一位主裁、两位边裁;三人小集团不可能用肉眼完全做到明察秋毫,在出现争论判罚时,往往是三人集团中资历最老、权限最大的主裁判说了算。著名裁判乔·克劳福德曾回忆起他早年执教一场NBA比赛的经历。当时正在第四节,克劳福德突然听到一声哨响,场上球员也停止了动作,但他自己和其他两名裁判都没有吹哨。结果,场上最资深的主裁判硬说是克劳福德吹的哨,任克劳福德如何解释都不相信,这笔冤枉账被算到了他身上;直到比赛结束,老裁判经过提醒才发现,是场边的一名观众吹的哨子,可他没有向克劳福德道歉,反而说,“事情就这样了。”很显然,在这种“老裁判”权威制的情况下,一些资历颇深的裁判,个人主观好恶能够成为实际改变比赛进程的巨大影响力,公权寻租也在某种程度上成为可能。
最后,联盟或多或少的“授意”,也是裁判潜规则出现的一大原因。多纳吉在自传中透露,联盟多年来一直有意支持大城市的球会,希望他们取得更好成绩,有时不惜授意裁判们在吹哨上“予以照顾”;对于需要重点培植扶养的球星,则更是不遗余力地“送哨”,多纳吉说,NBA对科比在吹罚上“照顾有加”,面对上头压力,裁判只得吹出“大城市哨”“巨星哨”。且不管多纳吉的说法是否偏颇,2002年西部半决赛第六场(洛杉矶湖人第四节获得27次罚球)等在吹罚上不太平衡的比赛的出现,或能从侧面印证多纳吉的观点。
五花八门的裁判潜规则,曾给NBA带来了不小的混乱和争议,可这个联盟似乎打算让混乱继续、争议增多,因为它没有打算系统执行对于裁判的“事后问责制”。虽然乔·克劳福德的执法曾让大卫·斯特恩大发雷霆,并给予他禁赛处罚,但更多的裁判在“戴着有色眼镜”执法后,并未受到联盟的追究和查处;更重要的是,在一些存在争议性的比赛出现后,联盟虽然会在调查后承认误判或错判,但比赛结果已无法改变。
这种结果的不可逆性,决定了“潜规则”的有用性。这点一天不改变,潜规则也将继续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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