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梁劲松报道:昨天,NBA理事会召开会议投票决定:补偿俄克拉荷马城雷霆1500万美元,以补偿凯文·杜兰特因历史原因给该队带来的薪金压力。
事缘与2011年NBA新劳资协议的签订有关。2010年7月,杜兰特与雷霆提前签了一份顶薪续约合同。按照当时的劳资条款,杜兰特的起薪是工资帽的25%,于是雷霆与杜兰特签下一份为期五年、价值7400万美元的合同。但2011年NBA停摆后,联盟引入新的劳资协议,其中包含著名的“罗斯条款”,规定如果一名球员在新秀时期(新秀合同范围内,前四年)能至少两次进入联盟最佳阵容,或者至少两次获得全明星先发,或者至少获得一次常规赛MVP,那么他的下一份合同起薪就从工资帽的25%升到30%。新劳资协议生效后,杜兰特的经纪人据理力争,指出杜兰特已经两次入选年度最佳阵容。联盟经过审核,最终承认杜兰特符合“罗斯条款”,应该获得超级薪金。因此,杜兰特的合同自动升值为8900万美元,比原合同高出1500万美元。
联盟表态后雷霆也立即提出申诉,毕竟该队在签约时没想过要给杜兰特这么高的薪水,于是此事成了NBA的一个历史遗留问题。经过联盟与雷霆反复交涉,联盟最终同意补给雷霆1500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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