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期多家媒体报道的前国足主教练卡马乔与中国足协合同纠纷一事,北京市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熊智近日向中国国家税务总局提交实名举报,举报前国足主教练西班牙人卡马乔及其团队存在重大偷税漏税行为,要求卡马乔及其团队必须向中国税务机关依法申报收入并足额纳税,并严惩中国足协不当行为,维护国家及法律的尊严。据悉,该举报邮件已经被签收。
举报材料集中在四个方面
熊智律师昨日表示,举报材料集中关注了四个方面,即:卡马乔等人有纳税申报的法定义务没有履行,应予处罚;卡马乔属于在中国居住一年以上的外国人,依照我国相关规定,应当将此期间境内外收入向中国税务机关申报;卡马乔的西班牙律师收取巨额佣金,应当申报纳税;中国足协代扣代缴法定义务没有履行,应予处罚。
熊智表示,他还注意到,报道指出卡马乔的西班牙律师哈维尔作为卡马乔的律师兼经纪人,一次性从中国足协领取了60万欧元的中介费,折合人民币477万元。这是一笔巨额的财产取得,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劳动报酬类收入,依法应当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共计95.4万元人民币。
熊智再次向记者强调,自己此次举报并非是为“炒作”,而是目前这种“纳税义务转移”的案例及合同确实很多,甚至已形成一种习惯。但是,习惯并不等于合法,错误的习惯必须得到纠正,以维护国家及法律的尊严。
要求严惩中国足协不当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熊智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中国足协是卡马乔团队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扣缴义务人。但是,中国足协超越法律规定,与卡马乔团队缔结违背中国法律的结税合同,怠于履行扣缴义务人法定义务,依法应当处以应纳税金额50%以上3倍以下罚款。
熊智说,作为一名实名举报人,按照我国现行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应当在接到举报函的15日内向其通报案件进展和处理结果。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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