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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清:王新朝喜代表日本出战东亚运 |
(搜狐体育 海天10月10日发自天津)对于归化球员的入籍问题,国际篮联(FIBA)有着十分详尽的规定。通过其官网(www.fiba.com)可以找到相关的条款,具体内容为:
参加国际篮联赛事的国家队中只能有一名16岁后获得该国国籍的球员。如果有球员宣称在16岁前获得了该国国籍,则必须提供相应的护照等证明文件。如无法提供,国际篮联将根据该球员在自己愿意效力的国家居住年限、该球员在自己愿意效力国家的联赛里效力的赛季数以及任何能够证明球员与自己愿意效力的国家之间有联系的证据来进行判断。
除此之外,国际篮联还明确规定,一名球员如果在17岁生日前代表A国参加了国际篮联举办的主要官方赛事,如果该球员之后希望通过入籍方式代表B国参加国际赛事的话,则AB两国篮协必须达成相关协议方可。如果两国篮协未能达成一致,则由国际篮联进行相关仲裁。而如果一名球员在17岁之后代表A国参加了主要官方赛事,那除非国际篮联认定他(她)无法再为A国效力,否则原则上该球员将无法再为其他国家效力。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川村李沙(李莎莎)未能代表日本女篮参加2010年捷克世锦赛。由于1982年2月1日出生的她曾经代表中国参加了亚洲青年锦标赛和世界青年锦标赛,所以就失去了再为日本队效力的机会,除非她得到中国的相关“澄清信”。而事实上也正是因为中国篮协拒绝给出相关资信证明,才导致她无缘捷克世锦赛。
前一段因为入籍问题而闹得沸沸扬扬的李明阳同样如此,尽管国际篮联判定她可以为日本俱乐部队效力,但除非获得中国篮协的首肯,否则她将无缘国家队层级的比赛。1994年6月1日出生于中国吉林的她曾经参加过2010年U17女篮世青赛,这样就面临和川村李莎一样的问题了。
与她们不同的是,王新朝喜(王岑静)16岁来到日本,之前并没有代表中国参加任何国际大赛的经验,所以就无需获得中国篮协的“澄清信”,而在入籍日本后自然获得了代表日本女篮出战国际大赛的资格。值得一提的是,1987年12月16日出生的王新朝喜是在2013年的8月份获得的日本国籍。在入籍短短两个月之后,她就获得了入选日本女篮参加东亚运动会和亚洲锦标赛的资格。从这一角度来说,日本篮协也真是求贤若渴了。(搜狐体育 海天/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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