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中国足协正式公布了中乙联赛青海森科部分队员、教练攻击裁判一事的处罚结果:3名攻击裁判员的森科球员被停赛8个月,一名攻击裁判的助理教练被禁赛7个月。然而,这一处罚在外界看来似乎过轻,毕竟在济南全运会上有同样违纪行为的天津队员甚至遭受到过“终身禁赛”的重罚。
10月13日,在中乙联赛1/4决赛第二回合比赛中,青海森科客场对阵深圳风鹏。比赛中,青海队员因不满裁判判罚,与裁判发生冲突。本场比赛,当值主裁共出示5张红牌,青海在被罚下5人的情况下,因不满规定参赛人数,比赛仅进行了60多分钟便被迫结束。据中国足协介绍,根据比赛监督、裁判员的报告以及比赛录像,当上半场比赛结束后,青海森科教练员魏大勇冲进场内指责、辱骂裁判员,被裁判员驱逐出比赛场地。当比赛进行到65分钟时,青海森科2号王驰因对裁判员判罚不满,上前指责、辱骂并用脚踩踏裁判员;32号宋琛用手击打裁判员头部;17号黄超用脚踢踹裁判员。
对青海森科的上述行为,中国足协做出处罚决定,禁止青海教练员魏大勇进入中国足球协会举办的各级比赛替补席七个月,罚款2万元,禁赛时间自2013年10月18日起至2014年5月17日止。停止青海森科足球俱乐部队王驰、宋琛和黄超参加中国足球协会举办的各级比赛八个月,罚款1万元,禁赛时间自2013年10月18日起至2014年6月17日止。
但引人诟病的是,目前森科队已经结束了本赛季,明年的比赛如果在4月开始,这几人的实际禁赛时间也就只有不到三个月的时间,显然处罚结果过轻。而足协此前对于袭击裁判事件的处罚相当严厉,2009年7月的全运会男足项目的天津队与北京队比赛中,追打裁判的天津队赵世桐曾被处以近似“终身禁赛”的处罚,另外多名球员也都被禁赛5场至36个月不等,同样性质的违纪行为却有不同的处罚结果,不知足协作何解释。
本报记者 李航
作者:李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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