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7天对孙杨而言是件好事。如果其“无证驾驶”的斑斑劣迹被掩盖并得以延续,那这位对公共安全和他人生命缺乏敬畏之心的大明星,说不定会捅出更大的娄子。他对公众的道歉,更应学习高晓松。
我很不喜欢孙杨道歉信中“由于平时忙于训练比赛,对法律知识的淡薄,导致今天的错误”这套说辞。语法混乱先不去管它(很可能他的语文是体育老师教的),单将违法原因归结为“忙于训练比赛”就显得缺乏常识和诚意,显出反思“不够深刻”。
首先,开车需要带上驾照就跟吃饭需要餐具一样,是人所共知的事。即便孙杨的法律意识严重亏空,也不应该不知道这一点。退一万步说,即便孙杨真的无辜到不知道世界上有“驾照”这么一个本本,那么当警方向其索要“驾照”时,他就应该理直气壮地反问“驾照是个什么玩意儿”,而不是心虚谎称“驾照搁家里了”。
当然,这句道歉除了撇责,我认为他还试图向外界表达这样一层意思,那就是“我一直忙于训练,一直忙于为国争光,一直忙于打破世界纪录”——立了那么多大功,难道还抵不了这么一点小过吗?所以啊,你们要谅解我才对。
显然,孙杨还没有拎清的是:拿不到冠军甚至得不到奖牌,公众都能理解——毕竟体育竞赛的魅力在于其不可预测性。而无证上路则是不可原谅的,因为这对道路安全构成了极大隐患,是对他人生命的极端漠视。
此前,媒体曾曝出孙杨与恩师不和、因恋爱耽误训练等新闻。这些在我看来,都是“小事”,只能算是一个涉世未深少年的“职场烦恼”。但无证驾驶一事,则是真正的负面新闻,因为这已然违法。在法律面前,所有的特权都得关进笼子。
建议孙杨学习醉驾后的高晓松,向公众真诚道歉。当时,高晓松说:“没有需要为自己辩护的,有的只是忏悔。”
希望7天后,孙杨不要再为自己做不必要的辩护。他应该说,“我不需要辩护,我需要驾照。”
□郑晓蔚(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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