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日下午,杭州市交警部门以无证驾驶对著名游泳运动员、奥运冠军孙杨处以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
据杭州市交警支队发布信息称,2013年11月3日14时30分许,孙杨驾驶牌号为浙A333WF的小型越野客车在体育场路由东向西行驶至体育场路西跑道口被公交车追尾,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民警发现孙杨有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嫌疑,孙杨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并深刻认识自己违法行为的严重性和危害性。
交警部门认定孙杨存在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以及《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三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对孙杨的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00元并处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孙杨4日凌晨在其微博中发了一封致歉信,该信称:此事发生后,对社会和公众造成很大的影响,我作为一名运动员和公众人物,应该起到积极的带头作用,但我却没有做好本职工作。为此,我深深地表示歉意及深刻的反省。由于平时忙于训练比赛,对法律知识的淡薄,导致今天的错误。我已进行深刻的认识和反思……
如果说孙杨3日晚因一起偶然性的追尾事件而被警方查出无证驾驶从而遭受处罚的话,那么孙杨被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处罚则是一种必然了。
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表示,早在10月31日浙江省体育局相关负责人和学院方面就已经向国家体育总局和游泳运动管理中心就孙杨的训练管理问题汇报了处理意见,并得到了上级部门的同意和支持。
据了解,全运会后孙杨多次违反队纪队规。全运会后,浙江游泳队全队作了短期休整,休假期满后孙杨并未按时报到。其后,孙杨不理会教练员和管理人员的再三劝导和催促,且不接听联系电话,不回复联系短信,也不报告实际行踪,至今不归队训练。学院也因此对孙杨处以停赛、停训、暂停一切商业活动的重罚。
据查证,10月11-15日期间,孙杨未经报告和审批,私自前往泰国旅游,也未按规定报送运动员行踪信息,其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学院的管理规定。
其后,学院一直无法与孙杨取得联系,直至无证驾驶事件发生,孙杨仍未归队报到。
由于孙杨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学院的相关管理规定,学院方面已经拟定了处罚决定,并征得了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意。11月3日发生孙杨无证驾驶机动车事件,促使学院提前公布了处理意见。
孙杨是一位有个性、有天赋的年轻运动员。伦敦奥运会之后,因为肖像权、谈恋爱、师徒纠纷等种种原因,他一次次成为媒体和舆论关注的焦点。然而,如果说此前的种种争议都还在个性的范畴之内,这次的无证驾驶已经超出了法律的边界。虽然没有造成严重的伤害,性质却比此前的种种争议和纠纷严重得多。
在法律和规则面前,明星运动员没有特权。没有驾驶证不能开车上路,这是最基本的法律常识,它不是“没有做好本职工作”的问题,而是关系到孙杨本人、家人、他人及公众安全的大事。
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张亚东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孙杨曾经表示自己有驾照,这说明他无证驾驶绝不是第一次,知法违法恐怕是因为心存侥幸。人无信不立,对于孙杨这样的公众人物更是如此。从某种意义上说,谎言和借口比无证驾驶本身更令人失望。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运动队也有相应的管理规范。运动员有个性是好事,但是张扬个性也有边界。短道速滑奥运冠军王濛也是一位不太好管理的“刺头”,而她也为自己在国家队内讧事件中的年轻鲁莽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如果一个运动员风波不断,丑闻频发,他的公众形象必将大打折扣,而长此以往竞技成绩也必将下滑。孙杨正处于运动员的黄金年龄段,今后的路全靠自己来走,赛场外的人生,孙杨还需要多学“交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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