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奥运游泳冠军孙杨在杭州无证驾驶被交警查处一事有了最新结果。据《法制日报》报道,孙杨已被杭州市公安交警部门罚款,并处行政拘留7天。昨日凌晨,孙杨在新浪个人微博中发表了一封道歉信,简单叙述了事件经过和对错误的认识,然而他“平时忙于训练比赛,法律知识淡薄”等解释却只得到少数网友的认可。新华社同时发表评论,直指孙杨道歉缺乏诚意。
孙杨涉嫌无证驾驶一事,11月3日晚被浙江本地媒体《青年时报》通过官方微博爆出,之后一天一夜,全国媒体各显神通,纷纷从不同渠道获悉了事件幕后真相。综合不同版本的消息,以及孙杨昨日凌晨的微博道歉信,事件过程大体如下:
11月3日下午2时30分许,孙杨驾驶白色保时捷卡宴,在杭州市体育场路武林广场西跑道附近被900路公交车追尾,经交警认定,公交车司机负全责。公交车司机在处理事故中认出对方司机是孙杨,还曾索要孙杨签名。事故现场处理完毕,孙杨驾车离开。交警在返回交警大队查询系统时发现孙杨无证驾驶的事实。下午4时许,孙杨在路上被交警拦下带回交警大队。对孙杨无证驾驶的处理一直持续到11月4日凌晨,其间孙杨所属的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张亚东赶往交警大队处理此事,浙江体院也在深夜发布官方声明,确认了孙杨无证驾驶的事实。
孙杨在个人微博上发表的道歉信落款注明了发表时间为11月4日凌晨1时40分。尽管他比较诚恳地请求公众谅解,但对错误的认识和犯错理由的解释,仍然没有得到大多数人的理解。道歉信原文如下:
“我于2013年11月3日下午2时30分在延安路驾驶我亲戚的小型越野客车被公交车追尾,事发后我积极与交警配合处理事故,但因为我没有驾驶证,故与交警一同前往交警大队进行调查。目前为止,我还在下城大队接受调查。此事发生后,对社会和公众造成很大的影响,我作为一名运动员和公众人物,应该起到积极的带头作用,但我却没有做好本职工作。为此,我深深地表示歉意及深刻的反省。由于平时忙于训练比赛,对法律知识的淡薄,导致今天的错误。我已进行深刻的认识和反思。经过此事,我会加强对法律知识的认识和学习,杜绝一系列事件再次发生,也希望大家能以此为戒并给我一次改正错误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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