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公布了对伦敦奥运冠军孙杨的处理决定,孙杨被暂时取消参加国内外一切比赛的资格,暂不参加国家游泳队集训,不代表国家游泳队参加任何社会活动和新的商业活动。
国家队大门未完全关上
孙杨11月3日在一场交通事故中被浙江交警发现无照驾驶,并在4日被处以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随后,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对他做出停赛、停训、暂停一切商业活动的处罚。两天后,国家游泳中心暂时取消孙杨参加国内外一切比赛的资格。
“作为一名奥运冠军,孙杨目无国家法规,多次严重违反运动队管理规定,触犯了道德底线,背离了体育精神,严重损害了国家游泳队和中国运动员的形象,辜负了国人的殷切期望和厚爱。”国家体育总局游泳中心党委书记尚修堂表示,做出这个处罚决定非常痛心,但处罚不是目的,“我们希望孙杨能够反省,认识自己的错误,那样他还是有可能重新回到国家队。”
明星队员不能“特殊化”
孙杨曾在微博上“深深地表示歉意及深刻反省”,然而他却将原因归结于“平时太忙”,“由于平时忙于训练比赛,法律意识淡薄,导致今天的错误。”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则披露,“孙杨未经请假报批,不按时回队报到,且不理会院、系和教练员的劝导,长期擅自在外,不报告行踪,至今尚未归队。”
这让公众再一次领略了孙杨赛场外的“特殊化”。明知道没有驾照还敢开车,明知道违反院规、队规,还私自出国旅游!浙江体院副院长张亚东也不再护犊,“(孙杨)由于获得的荣誉或者粉丝的追捧,个人自我膨胀加快,造成他对自己的约束能力减弱,对自己的要求标准降低了,出现了一种游离于队规之外、凌驾于纪律之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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