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体育 张仪 12月29日东莞报道)今天,中国篮协就四川与东莞之战中的冲突事件做出处罚,东莞队的李慕豪被停赛5场,东莞队被罚款10万元人民币。新世纪俱乐部对于篮协的处罚决定作出了回应,完全接受处罚结果,并且要求李慕豪在队内进行深刻检讨,并且队内罚款3万元人民币。
2013年12月27日,在第18轮四川金强主场与东莞新世纪的比赛中,当第三节比赛进行至8分55秒时,主队6号外援菲巴在持球突破过程中,球被客队21号队员李慕豪断掉,菲巴随后拽拉李慕豪,由于拉得很紧,李慕豪有甩臂的动作,裁判员立即判罚菲巴拉人犯规,菲巴接着用手推李慕豪,裁判员随即判罚菲巴违体犯规。在此情况下,李慕豪仍然肘击菲巴,性质恶劣,裁判员立刻宣判取消李慕豪比赛资格的犯规。但此时双方个别队员不够冷静,相互推搡,其中,主队33号外援怀特冲上去猛推了李慕豪两次,场面混乱。在此片段中,双方分别有两名球员共4人被宣判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
比赛结束之后,李慕豪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行为,很快通过个人微博表示道歉。而东莞新世纪俱乐部管理层在比赛当天晚上也与李慕豪谈话,让李慕豪更清楚地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在篮协做出处罚决定之后,东莞新世纪俱乐部也进行了积极的回应,表示完全接受篮协的处罚结果,并且做出对李慕豪的追加处罚,要求李慕豪在球队内部做出深刻检讨,保证不再发生类似的事件,并且队内罚款3万元人民币,以示惩戒。
“俱乐部希望李慕豪能够认识到自己行为的恶劣性和严重性,在队里做出深刻检讨,保证不再出现类似伤害球队、俱乐部和中国篮球的行为,同时也为其他队员敲响警钟。”东莞新世纪俱乐部总经理王珏对搜狐CBA官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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