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湖中的事情,总少不了诡异这个特征,一场看起来应该很简单的转会却突然因两份合同而变得扑朔迷离。青岛中能俱乐部和刘健同时拿出了两份合同,但合同内容却大相径庭。究竟谁在说谎?这桩转会最终将以怎样的结局收尾,如今已演绎成了一出悬疑剧,而且剧情的走向难以捉摸。
但有一点很清楚,悬疑的背后肯定存在着谎言。
刘健坚称:
我的签名是假的
刘健公布了自己手中的两份合同。一份是中国足协备案的、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一份是他与中能俱乐部的“更新”合同,截止到2014年1月1日。刘健对此做出的解释是:“我是2011年1月1日与青岛中能俱乐部最后一次签约,合同期3年,合同截止日期是2013年12月31日。合同中并无任何续约或自动续约的相关条款。我公布的两份合同,都是我之前签字确认过的。一份是在中国足协备案的,这份合同也是2013年12月31日到期;另一份合同是俱乐部实际执行的,这份合同是在2014年1月1日到期,这两份合同都没有任何续约条款限制,两份合同也就是所谓的阴阳合同。除此之外没有其他任何合同存在。”
中能坚称:
刘健与我们续约了
中能俱乐部也公开了他们手中的两份和刘健的合同。其中一份是已在2013年12月31日到期的合同,而另外一份则是在2013年10月26日签订的、到2017年才截止的全新合同。
为什么中能俱乐部手中第二份合同,不是刘健手中只相差一天的合同?中能俱乐部给出的解释是:“刘健出示的两份合同其实是一份合同,我们不存在所谓阴阳合同问题。”这是什么意思?原来第一份截止日期到2013年12月31日的合同是3年前签订的,确实是在中国足协备案的合同。而另外一份2014年1月1日截止的合同,是2013赛季前为给刘健涨工资,当时双方重新签订的一份合同,这份合同是对原合同的补充,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你猜我猜:
究竟谁在说谎?
事情乍一看,似乎都有道理,现在关键的是中能俱乐部出具的、而刘健并没有出具的那份在2013年10月26日签署的合同。对于这份合同,刘健坚称见都没见过,并表示续约合同有“伪造的痕迹”。“我也认真看过那份所谓的‘续约合同’,其中疑点很多,有很多伪造的痕迹。这份合同的第一页就盗印了我的签名,和我从中国足协拿到的那份合同完全不一样,剩下几页都一模一样,连双方的签名甚至签名距离都一模一样,我相信很容易辨别真伪。剩下的事情我将交给律师处理,我会努力捍卫自己继续踢球的权利。”刘健说。
中能俱乐部同样理直气壮。他们回应称,“合同就摆在那里,可以随时接受检验。”
都坚持自己没有说谎,都坚持对方在欲盖弥彰。究竟谁把一切当成了儿戏,不妨让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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