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宣布解除对游泳名将孙杨的停训和扣发津贴的处罚,并建议国家游泳队酌情批准孙杨正式参加集训。对于孙杨的“解禁”,有人拍手称快,也有人认为“解禁”得太早。对这样的“熊孩子”,我们该如何又拍又打呢?
4个多月的处罚时间到底算不算长?孙杨应该体会最深。先是行政拘留7天,紧接着又被浙江省体育局和国家体育总局处以停赛、停训和停止商业活动的处罚。对于曾被当作“宠儿”、“骄子”的孙杨,这无疑是当头一棒。在这次事件中,孙杨的名气并没有帮助他减轻处罚,相反,还把他置于公众严厉的谴责中,让孙杨明白,即便名气再大,也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能否真心改过,只有孙杨心底最清楚。但人都会犯错,年少成名的人往往更容易犯错。犯错并不可怕,关键在于知错能改,而公众对于知错能改的人也应有一种宽容之心。在这4个多月的处罚期内,不能正常训练,不能参加比赛,不能参加商业活动,年轻的孙杨为“无证驾驶”已付出了足够代价,并没有因为明星的身份而被网开一面。这次,他应会对自己的错误行为有充分认识,明白明星更应该遵守基本的法律和道德规范。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对孙杨“解禁”,也应该是出于这方面的考虑。
其实,围绕处罚时间长短的争议,实际是孙杨接下来的路该怎么走的问题。人们对孙杨“不放心”,缘于他自成名以来乖张的行为,孙杨改正错误需要他自身有一种自觉。而作为体育管理部门,更应通过孙杨事件,反思运动员管理的思维和方法,摒弃唯金牌思想,培养运动员首先要培养遵纪守法的人。 林华维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