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福州3月20日体育专电 题:福建探索多元化校外体育活动中心管理模式
新华社记者刘旸 吴俊宽
少年强则国强。一百多年前,梁启超先生在《少年中国说》中的大声疾呼至今仍然振聋发聩。我国青少年身体素质在近30年来持续下滑的趋势依然没有迎来清晰的拐点。教育部门规定中小学校要严格落实“每天一小时”的运动计划,而校外体育活动如何开展,如何培养青少年群体的运动习惯,福建体育和教育部门在校外体育活动中心的创建和管理方面做出了有益的尝试。
2011年以来,福建各级政府累计投入7亿多元,在城区建设88个青少年校外体育中心,占地面积56·87万平方米,并在乡镇建设785个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场所,缓解了学生课余时间体育锻炼场所严重不足的矛盾,为青少年提高身体素质提供有力的物质保障。
然而,各市县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均衡,要求各地活动中心建立统一的管理运营模式并不现实。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积极探索创新,逐步建立起包括自主管理、委托管理、联合管理等在内的一套多元化管理体系。
记者日前在福州市鼓楼区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采访时看到,这里有五人制足球场、标准篮球场、水深1·2米的游泳池等体育设施。周边中小学校的特色体育课、校队训练以及比赛都在这里开展。同时,中心全天候向青少年免费开放,开放时间每周不少于40小时,包括周末、寒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
该中心主任林生告诉记者,中心是事业单位,有相应的人员编制,场馆建设维护、教练员工资等开支都由政府保障。自主管理模式的优势是,中心没有任何创收压力和经济负担,能够最大限度确保活动中心的公益性。
福建省体育局副巡视员甘式光介绍说,委托管理包括委托少年体校和委托社会力量两种模式。联合管理模式指的是由体育系统事业单位、社团与教育系统的学校、文化站、青少年宫等单位共同管理的方式。
福州市仓山区文体局通过整合场地和人员机制,把仓山区青少年校外体育互动中心办在了仓山区少年儿童业余体校的旁边。记者在该中心采访时看到,这里有室内乒乓球馆、跆拳道馆和羽毛球馆等场地设施,可同时容纳100多名孩子活动。青少年来此活动只需办理一份一年50元的意外伤害保险,并登记指纹即可。目前注册的学生已达3000多人。
仓山区文体局局长叶晓瑜告诉记者,中心委托少体校管理可以达到资源共享目的,从而实现双赢。中心的管理成本因此下降,并为少体校提供良好的训练条件;少体校可从参加活动的学生中发现选拔“新苗”;少体校的教练可以为在中心活动的青少年提供更加专业和有针对性的指导。
委托社会力量管理是指将活动中心委托给企业、体育社团等社会组织进行运营。甘式光介绍说,南平市光泽县文体局将活动中心二层低价出租给一家健身俱乐部,同时要求俱乐部将其余场地在规定时间内向青少年无偿开放。俱乐部实行自我造血,对外有偿开放其投资建设的健身馆,通过开展青少年体育培训班收取一定费用。
“这一模式解决了文体局面临的活动中心人员和资金匮乏的问题,减轻了政府负担,同时为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提供一定技术指导,”甘式光说。
据福建省体育局青少年体育处负责人侯玉珠介绍,福建南安市采用了体育、教育系统联合管理模式来运营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南安市体育中心负责免费开放活动中心的场馆,但在开展体育培训、比赛方面则联合市青少年宫和体育协会等组织共同联办。
侯玉珠说,联合管理模式有益于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的统一组织和安排,同时能为学校提供必要的体育教学和训练场所,实现校内外体育教育一体化管理,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中心的经济负担。
甘式光表示,校外体育活动中心目前仍面临着地区间发展不平衡、管理人员和经费不足、运营保障能力有待提升等发展困境,几种管理模式都有亟待改善的地方。
“比如自主管理模式如何实现费用的持续性保障?委托少体校管理如何解决中心公益性和体校训练的时间冲突问题?委托社会力量模式如何平衡活动中心的公益性和社会组织的商业利益?联合管理模式中如何解决管理主体多元性带来的责权不明问题?”甘式光说,“这些问题就是我们下一步的探索方向。”
侯玉珠表示,福建各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接下来将借鉴参考少年宫、科技馆、图书馆、博物馆等公益机构的管理经验,加强与学校体育的衔接配合,为学生参加校外体育活动提供更加周到的服务,配合学校、家长,为孩子们健康优质的体魄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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