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娱乐讯(肖旋/文)6月20日,北京盘古氏公司投资有限公司在北京召开新闻说明会,就状告《变形金刚4》的合作方,并全面解除与电影《变形金刚4》的合作进行官方发布。发布会上,盘古氏公司代表说明了事情的经过,称公司虽然全额支付了千万合作费用并履行了其他合约协议,却始终未获得与《变4》合同约定的主要合作权益。据发言人介绍,目前公司已经把相关证据提交法院立案了,状告电影合作方恶意欺诈。此外,公司还致函国家广电总局要求暂缓和停止《变4》在内地的上映,但目前为止广电总局并没有回应。搜狐娱乐致电《变4》内地宣传负责人王小姐,她表示自己不是很了解这件事,也不方便做出回应。
被告方主动寻求合作 盘古氏成为《变4》中国战略伙伴
在6月20日的发布会上,盘古氏发言人介绍了与《变4》的合作经过:“2013年4月间,周宁(北京诚信盛世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前北京国安足球俱乐部队长)以及黄健华(Kenneth Huang,美籍华人,家赋公司创始人之一,家赋美国公司股东、执行董事)开始与盘古氏公司接洽《变形金刚4》电影的战略合作事宜,并介绍了如下的合作规划:《变形金刚4》电影相关衍生品的制作和销售;电影全球首映VIP庆典;《变形金刚4》影片展现盘古形象等。2013年6月,在周宁向盘古氏公司出示了美国家赋公司和派拉蒙公司的相关授权,足以证明黄健华和周宁是有权代表后,双方商定了首期合作的主要事项,并于6月15日与家赋中国(负责人黄健华)和诚信盛世(负责人周宁)签署协议,成为《变形金刚4》的中国战略合作伙伴。”
“根据协议,双方将开展如下三方面的合作:1、盘古氏公司能够进行经派拉蒙授权认可的电影衍生品的制作和销售,在盘古大观举办不少于8个月大型电影道具展;2、在盘古七星酒店举办电影的全球VIP首映庆典;3、电影植入,包括影片、宣传片、海报形象植入,盘古大观将出现在预告片、海报及电影最终公映的任何版本中。同时,盘古氏公司须履行如下义务:1、支付千万级的合作费用;2、盘古七星酒店将作为电影在中国拍摄期间的住宿和接待中心;3、盘古氏公司需为电影在北京的拍摄提供协助;4、盘古氏公司为诚信盛世提供不低于300平方米的办公室用于开展合作事务。”
盘古氏已全额支付千万费用 合约权益却未有体现
该发言人介绍,在合约签订后,盘古氏公司全额支付了千万巨额合作费用,先后多次接待美国家赋公司董事长西德•甘尼斯(Sid Ganis)、公司总裁马克•甘尼斯(Marc Ganis)、派拉蒙总裁Rob Steven Moore、派拉蒙的全球市场合作副总裁LeeAnne Stables、黄健华、导演迈克尔•贝(Michael Bay)、以及剧组成员,为影片在京拍摄期间提供了全方位的支持和服务。还应周宁的要求也在盘古大观写字楼为其提供超过500平米的办公室。但随着电影拍摄的完成,公司在完成合作权益部分时,电影合作方——周宁和黄健华的公司均以需与派拉蒙方协调为由进行拖延,使各项工作均无任何进展。
直到2014年6月初,在盘古氏公司的多次催促下,对方宣称盘古氏公司的合同权利中仅有影片植入可以实现,其他权利将均已无法实现。而在香港刚刚上映的《变4》可以看到,整部电影中虽然有盘古大观的出现,但持续时间低于合约中的20秒,也并没有全景出现。这也让盘古氏公司大感受到欺诈。
电影制片公司宣称不认可合同 盘古氏告合作方恶意欺诈
6月14日,盘古氏依照合同约定致函各合作方宣布解除合同,在准备诉讼的同时,盘古氏公司将解除合同的原因告知了《变4》的电影制片——美国家赋公司总裁马克•甘尼斯及派拉蒙。然而,马克•甘尼斯却在邮件中回复:美国家赋公司从未成立过家赋中国公司,他本人作为美国家赋公司的唯一授权人,不认可与盘古氏公司签订的相关合同,同时美国家赋公司仅获得了少额盘古公司支付费用。
之后,盘古氏公司向法院提起了诉讼,并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第一时间致函派拉蒙及美国家赋公司,要求删除影片中使用盘古氏公司相关元素的镜头,并致函国家广电总局要求暂缓或停止该电影的上映。目前法院已经将该事件立案处理,但广电总局对暂缓或者停止电影的要求没有回应。
发言人表示:“盘古氏公司现在有充分理由相信,黄健华及其代表的家赋中国和周宁及其代表的诚信盛世,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中存在严重的恶意欺诈行为。” 她还透露,在盘古氏的解约声明发出之后,周宁也曾经跟他们有过联系,承认合约中的部分承诺没有实现,表示愿意进行沟通。但她认为这只是对方的一种推脱手段,因为从今年2月开始,他们就一直如此表示,“周宁和黄健华存在恶意欺诈,盘古不会允许他们这种行为,一定会倾尽公司能力追究违约行为。”在发布会的最后,公司发言人强势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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