篮球字〔2015〕26号
各有关省市体育局、总政宣传部文体局、各WCBA篮球俱乐部:
根据2014-2015中国女子篮球联赛竞赛规程及篮球字〔2014〕744号文件《体育总局篮球中心关于2014-2015中国女子篮球联赛短期交流相关事宜的补充通知》要求,有关俱乐部于2015年1月9日在北京参加了中国女子篮球联赛短期交流,现将短期交流结果及注册要求通知如下:
一、短期交流结果
(一)广东东莞松山湖女篮短期交流高颂(浙江稠州,新球衣号码:23号)。
(二)山西烈焰竹叶青女篮短期交流纪妍妍(黑龙江绅达,新球衣号码:10号)。
(三)江苏永联女篮短期交流刘佳岑(黑龙江绅达,新球衣号码:26号)。
二、短期交流运动员注册要求
短期交流运动员须在运动队管理部完备注册手续,手续完备后准予注册参赛,短期交流运动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中国篮球协会运动员短期交流申请表。
(二)中国篮球协会教练员和运动员注册信息列表。
(三)运动员与新俱乐部签订的短期试训或聘用合同。
(四)相关俱乐部以及运动员本人签署的短期交流协议。
体育总局篮球中心
2015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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