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南昌4月1日体育专电(记者温美良 沈洋)江西省教育考试院1日发布江西省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实施办法,取消了体育特长生、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科技类竞赛等3项全国性加分项目,保留和完善“烈士子女考生”等5项全国性加分。
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普招处处长沈华锦介绍,此次取消的3项全国性加分为“体育特长生、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科技类竞赛”。保留和完善部分全国性加分项目分别为:烈士子女考生;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考生;经省政府批准的民族乡和按照法定程序批准且经省有关部门向社会公示的民族村的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据悉,这个实施办法以2015年1月1日划界,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减少加分分值”的原则,2015年1月1日前取得相关加分奖项的考生,仍执行老规定,保留加分资格,但最多只能加5分。2015年1月1日后,执行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的新规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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