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7月24日,中国足协公布了对于第20轮辽宁宏运与广州恒大比赛中所发生的一系列事件处罚结果。郜林由于在进球后疑似“打脸”庆祝动作与赛后去往球队大巴通道内“飞鞋”扔向不理智球迷,被足协禁赛5场,罚款两万五千元。而辽宁赛区被通报批评。
7月18日,中超第20轮,在辽宁宏运和广州恒大的比赛中,在辽宁球迷不断的谩骂中,郜林在打进第二个进球后,面对辽宁宏运球迷做出了疑似“打脸”的庆祝动作。赛后,有球迷不断辱骂郜林本人及其家人,郜林将手中的球鞋扔向骂人的球迷。
这场比赛后,郜林的“打脸、飞鞋”事件持续发酵,而关于严管中超看台乱相的呼声也是此起彼伏。随后,辽宁有球迷团体发出了文明看球的呼吁。而在7月22日,新华社刊文“要严惩中超看台乱相”。文中指出“只有像惩治球场暴力一样惩治这些流氓行为,才能营造中国足球改革发展的良好环境。”
7月24日,中国足协公布了对于第20轮辽宁宏运与广州恒大比赛中所发生的一系列事件处罚结果。
通知指出:根据裁判监督、比赛监督的报告、录像、当事人书面说明及赛区情况说明等,当比赛进行到第73分钟时,广州恒大淘宝足球俱乐部运动员郜林在进球后对观众席做出扇耳光动作,在比赛结束后,有个别球迷辱骂运动员郜林,郜林将手中的鞋向球迷掷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第60条、第55条之规定,做出如下处罚:一、停止广州恒大淘宝足球俱乐部运动员郜林参加2015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比赛5场;二、罚款人民币25000元。上述罚款应按《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第17条规定执行。
而对于辽宁赛区方面,通知指出:2015年7月18日,中超联赛第20轮辽宁盘锦宏运队与广州恒大淘宝队的比赛结束后,在球队撤离赛场时,由于赛区对客队球员从休息室到球队车辆路途中的隔离方案不严密,存在明显隐患,造成一名观众近距离接近并辱骂一名客队球员,引发冲突,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在此,中国足协对辽宁盘锦赛区提出通报批评。(大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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