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 对于持续了大半年的刘健转会合同纠纷案,中国足协于昨日正式公布处罚结果:中甲青岛中能足球俱乐部因违规违纪被罚款40万,扣除7个联赛积分。
●依据 在《关于对青岛中能足球俱乐部违规违纪的处罚决定》中,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认定青岛中能足球俱乐部在与球员刘健有关工作合同纠纷案件中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
●反应 对于中国足协的处罚决定,中能方面表示震惊,要求足协公布中能俱乐部“弄虚作假”的证据;而广州恒大方面则反应平静,认为此事与俱乐部无关。
□综合新华社等
足协详解处罚 公平公正地处理
对于刘健案的处理结果和依据,中国足协在《关于对青岛中能足球俱乐部违规违纪的处罚决定》中给予了详细的说明:依照查明的证据和事实,认定青岛中能足球俱乐部在与球员刘健有关工作合同纠纷案件中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第66条、第45条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罚:一、扣除青岛中能足球俱乐部2014年中国足球协会甲级联赛积分7分;二、罚款人民币40万元。
中国足协新闻发言人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也明确表示,刘健一案是依法依规处理,程序和结果都有理有据。“纪律委员会根据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书以及对当事人和相关证据、文件的调查、核实,认为该俱乐部在仲裁案件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文件,扰乱了中国足协的球员注册转会秩序、仲裁工作秩序,产生了不良的社会影响。”至于该纠纷案处理过程中的依据,发言人说,“仲裁委员会主要依据《中国足球协会仲裁工作规则》、纪律委员会主要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来开展相关工作。”
而对于鉴定机构的选定问题,签名样本的选择问题,裁决书上没有全部仲裁员签字等问题,发言人表示:“这主要是由于对有关工作程序和制度不了解所致。两个委员会已经在有关文书和规定中做了说明,此外,在包括开庭、会议及其他非正式场合与有关单位和个人也多次进行沟通、解释。提出的其他一些问题,与本次工作合同纠纷仲裁案件和弄虚作假行为的纪律处罚决定并没有直接关系。”
中能坚决不服 诉诸纪检和司法
在足协公布处罚结果之前,青岛中能积30分,在中甲联赛中排名第6,与排名第1的重庆力帆只差8分。但是在扣去7分后,积23分的中能已经跌落到第10位,几乎彻底失去了冲超的希望。虽然目前球队也没有降级的危险,但是这一处罚对于之前状态还不错的球队来说,无疑是沉重的打击。
在接到足协的处罚通知后,中能集团于昨日下午在俱乐部官方微博发表声明,认为在刘健一案处理过程中,中国足协既是执法者又是当事人,中小俱乐部维权无门。中能方面要求中国足协公布中能“弄虚作假”的事实依据和处罚依据,并责令中能俱乐部立刻就“中国足协个别官员利用体制弊端干预仲裁委员会和纪律委员会正常工作”等相关严重问题诉诸纪检和司法机关。
其实早在足协裁定刘健为自由身时,青岛中能就曾官方说明与刘健签订合同细节,表示仲裁违规不公。之后,青岛中能还向足协申诉,表示刘健合同纠纷仲裁过程中存在太多不规范、随意性、主观臆断,严重违反行业规定、保密义务等,俱乐部没有正常的维权途径。现在足协正式处罚决定下来之后,中能更是不服,并决定向更高一级部门反映问题,彻底查清刘健案是非曲直。
■延伸阅读
刘健纠纷案大事记
2014年1月3日 恒大宣布刘健加盟,随即青岛中能官方发表声明,坚称刘健和中能的合同到2017年1月1日才到期。刘健本人表示,自己从未与中能签过任何续约合同。
2014年1月4日 刘健公布自己所持的两份与中能的合同,而中能手中却持有一份与刘健续约至2017年1月1日的合同。
2014年1月6日 刘健向中国足协提交仲裁申请,同时提交“笔迹鉴定”申请。
2014年3月初 中国足协仲裁委员会将争议合同文本提交司法鉴定机构鉴定。
2014年4月11日 恒大率先官方宣布足协裁定刘健自由身,足协为刘健办理注册手续。中能称未收到足协仲裁结果,要求刘健归队,足协在恒大发表声明后4个小时才公布相关信息。
2014年4月18日 青岛中能俱乐部再度发布官方声明,强调与刘健的续约合同有效。
2014年7月2日 青岛中能俱乐部在足协听证会上从仲裁程序、仲裁证据、仲裁结论等多个方面批驳了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论。
2014年8月14日 足协正式公布刘健转会案的处罚决定,扣除中能中甲积分7分,罚款4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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