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同 Michael Jordan 之间的商标争议案终于在今天有了最终的结果!
▽ 最高法网站直播“乔丹”案宣判
12 月 8 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对该系列案进行公开宣判,终审判决结果如下:
1)汉字 “乔丹” 的注册损害了 Michael Jordan 对 “乔丹” 享有的在先姓名权,撤销一、二审判决,商标评审委员会需要重新作出裁决;
2)拼音的 QIAODAN、qiaodan,以及图形 LOGO 并未损害 Michael Jordan 的在先姓名权,也不属于 “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 和 “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 的情况,故维持二审判决,驳回 MJ 的再审申请。
翻译成中文,就是:
1)汉字 “乔丹” 侵权了,需要商标评审委员会重新裁定,而之前的一二审都判的 “不侵权”
2)拼音 QIAODAN、qiaodan 和图形 LOGO 没有侵权
对,就是这个图形 LO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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