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赛半年,这对于一名职业球员来说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他将缺席22场联赛,
意味着他将很难保证自己最高水平的竞技状态,
意味着他几乎不能为俱乐部本赛季的成绩贡献力量。
秦升,一个不理智的黑脚报销了自己大半个赛季,这样的处罚对他来说冤吗?
我们先把时间调回到半个月之前。
3 月 11 日,上海绿地申花坐镇虹口体育场,迎战作客的天津权健。比赛上半时第 24 分钟,申花队员秦升在死球的情况下,恶意踩踏维特塞尔脚面,被当值主裁直接红牌逐出场外。用当时央视评论员徐阳的话说,他对维特塞尔的那一脚是 “要废掉对手职业生涯”,行为之恶劣可见一斑。
很快申花俱乐部拿出了姿态,对秦升做出了罚款 30 万、下放预备队、停薪(按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其基本生活费)、工作合同期内禁止转会的决定。秦升本人也在队内会议上公开道歉。
但是这样的恶意犯规,通过电视转播放大到全世界给中国足球抹了黑,足协必然不会坐视不理。果然,昨天足协公布了对秦升和侮辱性点赞的孙世林的处罚决定:孙世林因竖大拇指被停赛两场,罚款一万元,而秦升则因恶意踩踏被停赛六个月,罚款12万元。
消息一出便引起多方热议,有人认为处罚得当大快人心,有人认为罚单太重无据可依。坦白讲,这的确是足协近年来开出的最重的罚单,但考虑到最近足协,或者说更高层面的一些举动,整顿足球氛围,肃清球场不干净行为的决心是显而易见的,在这个节骨眼上秦升和孙世林往枪口上撞,被重罚也在情理之中。
有人拿出以往的处罚先例,认为秦、孙二人的做法不至于惩罚至此。相较以往,此次罚单的确更够分量,但中国足球要向前发展,总拿以前的例子说事算什么?况且此次处罚并非无据可依,请看《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第四十九条和第五十六条,其中第五十六条只设定了处罚下限,并没有设定处罚的上限。而第四十九条更是明确指出了适用于从重处罚情形的,处罚结果将由纪律委员会审议决定。
由此可见足协并不是胡乱处罚,
而是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
加重了处罚的力度。
中国人常讲勿以恶小而为之,况且秦、孙二人的所做并非“恶小”,作为职业球员,他们应该心知肚明哪些动作不能出现在球场上,作为一个有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他们更应该知道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中超联赛想要向五大联赛看齐,除了赛制更加合理,管理更加严格,大牌更多,水平更高……最重要的是从根本上提升球员的素质,只有球员更职业,联赛才会更职业,只有球员更专注,联赛才会更精彩。
足协的罚单不算胡来,
秦升和孙世林也不算冤,
只希望这一次教训能够警示所有足球人,
极致热爱,但别玷污这项运动。